芒市水利局

芒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浏览量:2213    作者: 日期:2024/4/25

为进一步加强芒市山区河道管理,确保芒市山区河道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明确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如下:

1.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人;

2.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

3.主管部门责任人;

4.巡查管护责任人。

现将芒市纳入山区河道管理的31条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芒市水利局反映。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芒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692-2117436


 [附件: 芒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芒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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