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我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现将《芒市水利局2023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请认真贯彻落实。
芒市水利局 2023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芒市2023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
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全国、全省、全州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履职尽责,做到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治理有效、宣传到位、监测全面,着力提升管理能力水平,从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为把芒市建成“沿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宜居宜业生态田园示范市、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示范市、绿色经济发展示范市、乡村振兴示范市”五个定位目标作出水利贡献的具体实践。
二、全力推动目标责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地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保障《芒市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年)》任务实施,加强了市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强化地方政府水土保持工作主体责任,逐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工,形成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的联动机制。
2.强化责任落实。水土保持率目标完善情况作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约束指标,已纳入州级河长制责任考核,要严格按照分解的水土保持率目标,科学推动目标责任落实。
三、持续深化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
3.强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服务。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推动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提升重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服务质量,让水土保持要素保障更快更优更准。
4.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和监管效能,持续优化环节流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采取承诺制管理,实行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加大“一网通办”运用深度和广度,落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举措,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5.完善水土保持审查审批服务机制。采取主动对接、压缩时限、容缺办理等多种措施助推项目落地,从简单“一批了之”不断深化审批服务内涵和外延,开展“许可上门”“政策交底培训”“法律义务事先告知”。健全完善专家服务、协同监管、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实现与项目主责部门、建设单位无缝对接、高效联动。
6.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加强矿山企业生产期按开采量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工作,确保应征尽征。
四、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7.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切实把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好。一要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自主验收报备、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二要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组织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查,公开检查结果,并建立水土保持监管发现问题台账,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实行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三要进一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场核查工作,必要时加大核查项目比例,重大项目、风险项目必查,对达不到验收条件而通过验收的项目,严格依法依规督促整改。四要加强承诺制管理项目后续监管,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监督,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8.抓实常态化水土保持遥感监管。高质量及时完成水利部、省水利厅下发疑似图斑的“查-认-改-罚”工作。突出抓好遥感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对2023年度遥感监管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整改原则上要实现年内动态清零。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全面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9.严格责任追究。对现场检查发现水土保持问题依据问题性质分别采取约谈、责令整改、通报、纳入重点监管的方式,分别追究生产建设单位、有关参建单位、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责任。
10.依法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遥感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手段,严肃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造成水土流失的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对不依法防治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11.加强协同联动监管。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等部门间
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
案件通报移送等制度。加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推行基于企业自主监控的远程视频监管等方式,探索智能执法监管手段,加快推进智慧执法。
12.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信用体系和评价机制。严格执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全面实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强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认定及结果运用工作,实行联合惩治,努力营造水土保持行业诚实守信的环境。
五、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13.完成年度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根据德宏州下达的2023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努力完成2023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
14.科学谋划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精心选点,高质量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时完成审查审批工作。
15.做好水土保持规划考核评估工作。统筹做好芒市2023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德宏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自评工作,按质按量提交自评报告和有关支撑材料。
六、全力推进绿美河湖工程建设
16.以纳入全市河湖长制实施的流经城镇、坝区及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的1条河流(河段)、城市周边5座水库和1处水利风景区等7项河湖为重点,统筹协调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要求,合理实施河湖库沿岸绿化及区域生态修复,提升河湖绿化美化水平。绿美河湖建设范围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各乡镇科学、稳妥、有序推动其他湖泊、河流(河段)、水库和水利风景区开展绿化美化行动。通过实施绿美水库工程、绿美河流工程、水利风景区绿美提升工程“三大工程”,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全力推动全市绿美河湖建设。
17.按照芒市2023年度绿美河湖建设计划,通过云南省芒市芒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芒市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2023年芒究水库(孔雀湖水利风景区)和勐板河水库2个绿美河湖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申报工作。
七、扎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评价
18.加强芒市清塘河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护。依据《径流小区和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手册》要求,按时按质向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上报月报,严格对监测区域进行认真观测,并做好观测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整理、存档监测资料,加强站点资产管理,监测成果整编、成果应用挖掘等工作,建立完善芒市清塘河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良性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19.强化水土保持信息化。严格按要求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动态监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动态监管任务,积极推进芒市水土保持信息化进程,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的方案批复、补偿费缴纳、监督检查等信息录入工作。
八、深入推动水土保持改革创新
20.提升群众参与治理度。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采取一事一议,使项目区农户充分了解项目情况。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收集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并获得群众支持。通过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实施,使得项目实施更加符合群众需要和规范要求,也使项目得以顺利进行,及早地发挥效益,使群众受益,并将水土流失治理实效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氛围。
21.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芒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做好芒市2023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德宏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自评工作。
22.优化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机制。优化市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自主验收现场核查等现场检查的工作机制,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行政效率,提升监督检查效能,主动扛牢属地管理职责,把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属地可能出现问题控制在萌芽阶段。
23.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水土保持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自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深入宣传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水土保持工作中来,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凝聚绿色发展社会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现实。
24.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业务技术培训。充分调动相关水土保持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有计划地进行人才培养,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夯实基础,加强水土保持能力建设,立足创新,积极探索水土保持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让水土保持工作有序、稳定地开展。
九、强化党建引领水土保持发展
25.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6.强化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高效精准做好要素保障。紧盯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环节,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水土保持行业风清气正。
27.强化党建引领。深度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聚焦水土保持业务重点和难点,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水土保持预防和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主题党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开展水土保持主题宣讲、绿美河湖“支部林”建设等活动,形成组织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的工作合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211743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