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芒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督察反馈的“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完成整改任务,具备自查自验条件。
2022年11月25日上午,芒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芒市水利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芒市小水电生态流量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会议,芒市水利局、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有关领导和芒市28座小水电站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芒市水利局分管领导周恒通报芒市对督察反馈的“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前,芒市就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行了统筹部署,全面落实“三个责任”,明确了市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职责,企业主体责任,夯实监管工作基础,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建立了重点监管目录清单。二是2021年12月底前,对各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制定了“一站一策”方案,28座电站均已完成安装生态流量下泄监控、监测设施设备。三是2022年以来,芒市围绕小水电站“一站一策”方案、生态流量整改、监管平台运行等六个方面内容,对全市小水电站进行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建立问题清单,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要求企业作出整改,保证生态流量泄放数据上传率和达标率。四是芒市生态流量监管工作已纳入德宏州河(湖)长制工作范围和考核范畴,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最后,芒市水利局、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参会领导审阅自查自验情况表,并充分发表意见,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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