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的要求。为依法划定我市河库渠管理范围,明确河库渠管理边界线,芒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了纳入市级河湖长制管理的部分河库渠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对此次划定的河库渠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
特此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李 斌 0692-21***36
邮箱:dhmshzb@163.com
地址: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
芒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芒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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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芒市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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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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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渠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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