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水利局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9669    作者: 日期: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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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策略,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及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

    4.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方案的监督实施。

     6.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节水灌溉等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工作。

     9.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10.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主要职责,设6个内设机构和党总支,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股、政策法规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土保持管理股、监督股。

(三)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完成2019年水利固定投资任务

2019年,市委、市政府下达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7600万元, 2019年累计完成投资7705万元,其中:芒市放马桥水库2060万元,芒市先午水库2450万元 ,芒市2019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221万元,芒市南木黑河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503万元,2019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资金五岔路乡人饮安全保障质量提升工程560万元,芒市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小型水利工程501万元,芒市南木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410万元。完成投资占计划投资的101.38%,圆满完成了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芒市大型灌区规划规划报告,同时,开展芒市中型灌区、芒市大河户拉段治理、芒市瑞丽江戛中段治理、云南省芒市轩岗河轩岗桥至芒市大河交汇口段河道治理前期工作。

二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

1)全面深入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① 强化河湖长制安排,完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

②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河湖库渠清理整治450场次38250余人次,清理垃圾1560多吨。

③强化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年内累计召开群众会629场次,组织开展文娱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单14.5万份,签订责任书239份。通过“芒市先锋”“微美芒市”“芒市河长”微信公众号发布河湖长制信息150余条,州市电视台播放河道管理保护影视50余次。

2)着力提升依法治水工作

① 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开展职权职责清理工作通过清理,目前我局行政职权共有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44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检查20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职权3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618项,“追责情形”共计778项。

②深入开展普法工作。经统计,今年共开展6次水法规宣传,出动人员24人次,车辆6辆次,悬挂宣传标语6条,发放宣传图册材料1200余份,展出宣传展板30块次,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

③ 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19年,共参与调处水事矛盾纠纷5起,没有发生因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导致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压实水资源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考核制度体系。2019年各项考核指标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其中取用水总量预计2.346亿m3、万元GDP用水量预计175.22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预计43.78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预计0.521、重要水功能区水质预计达标率89%、水源地水质预计达标率100%。

3)和谐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①落实好质量主体责任体系。加强质量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水利工程质量隐患检查、排查,做到风险预防,措施合理有效,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截至12月底,共开展专项检查17次,安全生产监督常规检查6次,共查出一般隐患和问题47个,已整改42个,正在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89.4%。

②加强水库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管理员的管理水平。2019年,组织开展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培训会4次。收听了省水利厅召开的水库移动巡查操作培训视频会议;并收集完成了25座水库基本信息收集和安全度汛信息收集;完成了系统登录账号收集以及录入工作。

③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一是完成2019年度山洪灾害建设任务,更换简易雨量站32个,更换自动雨量站损坏配件2个,更换预警广播站2个;二是开展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大检查,共检查自动雨量(水位)站50个,预警广播机76个,简易雨量站233个,简易水位站1个,县级平台延伸到乡镇视频会议系统10个,更换简易雨量器电池370对;三是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91个,明确366个防治区预警指标、危险区、安全转移路线及安置点,设立宣传栏、预警牌等标识;四是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培训2场次,培训各类人员460人。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演练3场次,发放明白卡19460张,宣传手册2500本,宣传读本500本,山洪灾害宣传围裙450条;五是加强监测设施的运行管理,入汛以来,我市监测系统报汛率和接入率均达到和超过省厅要求的95%以上;六是紧盯山洪灾害重点防御区和强降雨重合区,充分运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等多种手段,及时有效发布预警信息1475条,督促指导基层乡镇落实责任,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2019年开展河道采砂巡查15次,出动人员62人次,出动车辆23台次,取缔采砂点40个,通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保障了沿河村民生命财产及工程设施安全。

4)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工作

①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为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挂钩村到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奔小康。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和定点扶贫工作。

二是着力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户户清”工作,重点对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个指标进行多次全面梳理排查和核实工作,通过排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08户,25349人饮水均达到“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要求。

三是我局围绕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这个标准,在饮水达标的基础上,严格组织项目实施,2019年利用中央抗旱资金和市级整合资金2273.1万元,实施饮水工程67件,巩固提升农村30681人饮水安全,其中:建档立卡人口2694人。

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市的决策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对管理范围内黑恶势力进行排查,积极落实上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水利部门职能职责,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确保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做到除恶务尽。

5)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019年以来,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省、州、市委和市纪委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坚强政治定力,紧跟上级决策思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四风”,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6)有序推进小水电整改清理工作

按照国家、省、州相关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安排要求,我市对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已建、在建的32座水电站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此项工作分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编制、“一站一策”编制、整改验收三个步骤。经复核评估,具体为保留类2座,整改类30座,退出类0座。目前已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的编制,下一步按照省、州时间节点要求有序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财政补贴退休职工11人。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部门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257.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70.65万元,占总收入的98.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6.62万元,占总收入的1.15%。2018年度收入合计5,035.06万元,2019年度收入与2018年收入对比增加11,222.22万元,上升222.88%。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997.10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与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增加11,073.55万元,上升221.60%。2018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2019年上级补助收入与2018年上级补助收入对比增加0万元,上升0%;2018年事业收入0万元,2019年事业收入与2018年事业收入对比增加0万元,上升0%;2018年经营收入0万元,2019年经营收入与2018年经营收入对比增加0万元,上升0%;2018年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2019年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与2018年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对比增加0万元,上升0%;2018年其他收入37.95万元,2019年其他收入与2018年其他收入增加148.67万元,上升391.75%。主要原因是: 2019年实施项目较2018年度投资增加,相应收入支出均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92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7万元,占总支出的24.53%;项目支出5,227.31万元,占总支出的75.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支出合计5,746.14万元,2019年度支出比2018年度支出增加1,179.86万元,上升20.53%。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1,772.77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比2018年基本支出减少74.07万元,下降4.18%;2018年项目支出3,973.38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比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1,253.93万元,上升31.56%;2018年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2019年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比2018年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上升0%。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施项目较2018年度投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8.7万元。比2018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2.77万元减少74.07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收入是依靠财政拨款,财政拨款减少,支出也相对减少。2019年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2%。2019年人员经费人均14.26万元/年/人;2019年日常公用经费人均1.47万元/年/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27.31万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3,973.38万元增加1,253.93万元,上升31.56%;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施项目较2018年度投资增加,支出增加。2019年项目支出:芒市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支出607.27万元;芒市大河遮放段治理工程支出455.60万元;芒市机场跑道滑行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支出100.00万元;清塘河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支出0.16万元;非税安排业务费40.11万元;芒市大河一期17.12万元;勐板河水库工程10.96万元;清塘河水库工程144.84万元;拉院水库2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570.66万元;第一批中央特大防汛费5.94万元;山洪灾害支出159.41万元;芒赛遮相水库28.36万元;省级水利专项资金16万元;统筹整合1,969.00万元;边境转移支付项目154.71万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37.15万元;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43.29万元;上海对口支援项目661.19万元;等薄水库、先午水库2.83万元;五岔路石板景社灌溉沟42.71万元;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4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95.98万元,上升了10.61%。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较2018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办公费0.50万元,用于差旅费0.1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19万元;职业年金9.19万元;办公费0.46万元;福利费2.28万元;离休费14.79万元;抚恤金12.79万元;生活补助44.9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80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99.08万元;津贴补贴490.59万元;奖金33.39万元;绩效工资233.9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2.77万元;办公费25.64万元;印刷费0.77万元;水费1.29万元;电费1.83万元;邮电费7.77万元;差旅费25.73万元;维修费1.74万元;会议费0.86万元;培训费5.92万元;公务接待费4.12万元;劳务费25.54万元;工会经费10.08万元;福利费12.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8万元,抚恤金40.27万元;生活补助12.87万元;奖励金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344.57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2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4071.28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12.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0.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0.3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82.70万元。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8.11万元,完成预算的26.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预算的1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的13.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入主要依靠财政拨款,财政困难未能及时支付三公经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4.17万元,下降7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82万元,下降8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5万元,下降56.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少的主要原因财政困难未能及时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未能及时支付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万元,占49.20%;公务接待费支出4.12万元,占50.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工作相关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25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6.76万元,下降了40.7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相应支出也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部门资产总额100,198.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097.61万元,固定资产13,165.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2,468.85万元,无形资产0.9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17.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176.6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876.45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94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70.88平方米,账面原值13.5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5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0,198.39

34,097.61

13,165.26

13,165.26

 

 

 

0

62,468.85

0.94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1.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9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3201111

  [附件: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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