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芒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级、州级和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3.向市委审计委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级、州级和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州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助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和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芒市审计局2021年1月至12月共完成审计10项,在审项目16项。其中:其中预算执行审计3项,专项资金审计3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3项,行政事业审计(经济责任)1项。专项资金总额90,742.83万元。
审计查出违规金41,715.4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44,139.93万元。核减资金25.3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8个。移送有关部门案件1件。应上缴财政资金1.17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资金13.1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42.79万元,应调账处理资金62.21万元,应缴纳其他资金0.16万元。已上缴财政资金1.17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3.1万元,已应归还原渠道资金42.79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62.21万元,已缴纳其他资金0.16万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3条,审计提出建议41条,被采纳的审计建议41条。提交审计信息简报56篇,专报1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7篇。审计成果得到了较好利用,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审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决算编报的单位是:
1.芒市审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审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芒市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芒市审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审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3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32万元,占总收入的89.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8%。
与上年对比部门收入减少106.12万元,减幅16.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6.63万元,减幅1.37%,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99.49万元,减幅65.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芒市财政局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因地方政府安排审计任务变化而正常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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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审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6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61万元,占总支出的62.84%;项目支出208.53万元,占总支出的37.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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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减少82.87万元,减幅12.87%,其中基本支出减幅7.93%,项目支出减幅20.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等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参加州级别巡查及审计外调人员在本单位报销差旅费的情况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2.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87万,减幅7.93%,主要原因审计机关在职行政人员较上年减少 2 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4.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审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08.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49万元,减幅20.11%,主要原因是审计人员参加州、县级纪委巡查工作未在本单位报销差旅费,同时疫情原因导致部分审计项目无法正常开展,审计业务经费中差旅费、委托业务费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物资情况专项审计、企业集团长江三峡帮扶项目资金跟踪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投资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审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488.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7%。与上年对比减28.47万元,减幅5.51%,主要原因为一是审计机关在编行政人员较上年减少 2 人,二是部分审计项目尚未完工,部分审计经费结转下年支付,导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为352.61万元,项目支出为208.5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为314.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36.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30万元,资本性支出为19.98万元,其他支出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及单位日常公务支出、信息化建设支出、审计业务支出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2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55万元,均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3.5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审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6.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使用公车出行和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也有所减少;二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0万元,下降63.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63.3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使用公车出行和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也有所减少;二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审计机关、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学习交流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审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上缴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审计局资产总额168.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71万元,固定资产114.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4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6万元,流动资产减少9.33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职能职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二、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附件: 芒市审计局2021年绩效自评] [附件: 芒市审计局2021年决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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