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解读】芒市审计局关于芒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解读

浏览量:10494    作者: 日期:2021/1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芒市审计局202012月至20214月,对芒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芒市大街江东小区旁(7732部队对面),涉及业务用房、室外附属,是以业务用房为主,兼顾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3.64亩,建筑面积1475.2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用房、室外场地道路硬化、室外给、排水及排污设施、室外绿化、室外电力引入、弱电及路灯。本项目主体工程于20144月开工,整体项目于20169月竣工验收,计划工期8个月,实际工期29个月。

截至审计之日,本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625.2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63.59万元待摊投资61.6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计工程价款;二是未按规定申请概算调整;三是应缴未缴印花税。

三、审计提出建议

一是建设单位应及时整理完善相关工程档案资料、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二是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规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三是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四是建设单位应整理完善工程相关档案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从这次审计来看,该项目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进行了规范管理。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

下一步,芒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并在年底的《芒市2020年度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报告》中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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