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轩岗集镇供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浏览量:6441    作者: 日期:2016/12/23

2016年第31号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11月30日,对芒市轩岗集镇供水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芒市轩岗集镇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为969.47万元;该项目于2012年8月10日开工,2014年4月29日完工。完成投资624.1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71.15万元;待摊投资52.9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轩岗集镇供水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合法,财务核算基本合规、有效,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审计中未发现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四项基本制度,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8.67万元。

(二)项目资金未到位564. 20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予以核减,责成芒市供排水公司严格按审定结果支付相关单位工程价款;对项目资金未到位的问题,责成芒市供排水公司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尽快落实未到位资金。

针对发现的问题,芒市审计局建议:一是按审定的工程结算审核结果与施工单位做好结算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二是芒市供排水公司应尽快与相关部门协调落实未到位资金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项目资金缺口情况,落实资金后结清债权债务。尽快将投资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办理移交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供排水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芒市供排水公司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相关单位工程款,并调整了工程决算;对项目资金未到位的问题,芒市供排水公司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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