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17号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5年10月至11月,对芒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芒市2014年建制村通畅工程及2014年国有农场公路通沥青(水泥)路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2014年建制村通畅工程及2014年国有农场公路通沥青(水泥)路建设项目,总共9条路,计划总里程127.50公里。标准为四级公路,采用C25预制混凝土整齐块石路面。该项目建制村通畅工程于2014年4月30日开工建设,2015年3月20日完工;国有农场公路通沥青(水泥)路工程于2015年5月20日开工,2015年11月30日完工。项目完成总投资合计6410.3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6330.02万元,待摊投资80.3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项目财务核算基本合规、有效,能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核算,工程款项支付及费用报销基本能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好该项目工程,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但存在多计工程款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72.2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72.27万元予以核减,责成芒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处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有效利用合同措施等多种方法,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工程造价,切实有效地控制建设投资;二是建议对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对不齐全或遗漏的资料尽快进行补充、完善。
四、审计发现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交通运输局积极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市交通局已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并调整了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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