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8 号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5年10月至11月,对芒市文旅集团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芒市勐焕大金塔(银塔)外装饰工程进行了前置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0年3月19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勐焕大金塔景区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德发改社会〔2010〕165号)文件,同意立项新建勐焕大金塔景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为德宏州潞西市雷崖让山。本次送审工程量清单拦标价为1515.27万元,审定该工程政府控制价为1372.23万元,审计核减金额143.0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量清单拦标价多计工程价款143.04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
针对此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量清单拦标价多计工程价款予以核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文旅集团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对工程量清单拦标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芒市文旅集团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按审定的政府控制价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上限值,工程中标价不得超过政府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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