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36号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6年8月,对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实施的雪炭工程-芒市全民体育健身活动中心项目进行了前置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雪炭工程-芒市全民体育健身活动中心项目,项目立项批复总投资为1315万元。资金筹措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省级补助1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015万元。本次送审工程量清单拦标价为977.51万元,审定该工程政府控制价为956.02万元,审计核减金额21.49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量清单拦标价多计工程价款21.49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
针对此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量清单拦标价多计工程价款予以核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积极进行整改。对工程量清单拦标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已按审定的政府控制价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上限值,工程中标价不得超过政府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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