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文件】芒市审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跟踪审计的通知

浏览量:16683    作者: 日期:2021/3/26

芒审通〔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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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德宏州审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329日起,对芒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和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财政专项资金(含抗疫国债资金等)、捐赠款物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

审计对象主要是芒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芒市财政局、芒市公安局、芒市边防委员会、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芒市边境管理大队、芒市海关、遮放镇政府、中山乡政府、芒海镇政府、勐戛镇政府、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芒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芒市人武部。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等进行延伸抽查。

审计时间范围为20201月至20212月。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本次审计在全面摸清财政专项资金(包括中央、省、州、县,抗疫国债资金等)、捐赠款物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确保有关资金、物资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一)财政补助资金方面

1.各级财政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审计;

2.安排给工信部门的物资储备资金的审计。

(二)社会捐赠款物方面

1.对捐赠款物接收情况的审计;

2.对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情况的审计;

3.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信息公开情况的审计。

(三)以往审计、巡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审计内容和重点,对本单位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要求在自查报告后面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加盖单位电子公章,于202145日前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报芒市审计局。

四、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匡爱芳

审计组成员:杨  

       瞿舒萍

       郭荣佳

        

 

 

 

 

 

                                     芒市审计局

                                   20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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