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审通〔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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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德宏州审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29日起,对芒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和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财政专项资金(含抗疫国债资金等)、捐赠款物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
审计对象主要是芒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芒市财政局、芒市公安局、芒市边防委员会、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芒市边境管理大队、芒市海关、遮放镇政府、中山乡政府、芒海镇政府、勐戛镇政府、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芒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芒市人武部。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等进行延伸抽查。
审计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本次审计在全面摸清财政专项资金(包括中央、省、州、县,抗疫国债资金等)、捐赠款物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确保有关资金、物资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一)财政补助资金方面
1.各级财政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审计;
2.安排给工信部门的物资储备资金的审计。
(二)社会捐赠款物方面
1.对捐赠款物接收情况的审计;
2.对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情况的审计;
3.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信息公开情况的审计。
(三)以往审计、巡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审计内容和重点,对本单位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要求在自查报告后面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加盖单位电子公章,于2021年4月5日前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报芒市审计局。
四、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匡爱芳
审计组成员:杨 玺
瞿舒萍
郭荣佳
童 瑜
芒市审计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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