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芒市审计局自2019年2月至4月,对芒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是芒市政府直属主管扶贫开发的工作部门,内设5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9人(含1名工勤编),核定车辆编制1辆,2018年末实有人员17人,实有车辆1辆。芒市财政局下达芒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预算总额为1237.14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部门总收入1237.14万元,总支出1237.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0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00万元。
芒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决算数“三公”经费2018年共支出3.9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3万元,下降25.09%;会议费2018年共支出3.1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4万元,增长127%;培训费2018年共支出23.2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99万元,增长75.4%。
审计核实“三公”经费2018年调整支出数11.4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15万元,增长116.04%;会议费2018年调整支出数2.5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万元,增长87.59%;培训费2018年调整支出数19.6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42万元,增长48.45%。
截至2018年底,芒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总数500万元,全部为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2018年初固定资产69.3万元,2018年当年新增固定资产1.93万元,资产处置11.68万元,年末固定资产59.55万元。
2018年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为0万元,本年度借方发生额159.77万元,贷方发生额208.54万元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8.77万元。
2018年,上缴往来款账户利息(非税收入)合计1.76万元。
2017年至2018年,芒市累计收到上海协作帮扶资金共计3469.68万元,截至2018年末上海协作帮扶资金累计支出1093.9972万元,资金结存2375.6828万元。
2017年至2018年,芒市计划实施帮扶项目24个。本次审计抽查的19个帮扶项目中,已完工或实施完毕项目6个,在建或正在实施项目13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
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13.18万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核算不实11.59万元;在单位行政账户中列支应由工会账户支出的工会活动费1.59万元。二是扶贫小额信贷重复贷款65万元,涉及多申报财政贴息资金2.35万元。三是芒市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对象不精准。
(二)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审计发现问题。
一是 2017年西山弄丙村肉牛养殖产业扶持发展项目,存在产业扶贫项目未与贫困对象实际建立利益链接机制。二是遮放弄喜生态猪养殖基地项目,擅自改变帮扶项目计划或实施内容。三是勐戛杨家场村委会集体坚果基地建设,其他管理实施不规范,缺少建设内容改变的相关资料。
三、审计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满足可靠性要求。建议市扶贫办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认真甄别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对象和审核贷款金额;三是认真执行《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中对年度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完善项目审批程序;四是加强对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确保项目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下一步,芒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并在年底的《芒市2019年度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报告》中报告整改情况。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仙池路40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