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2017年村民小组活动场所(西片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浏览量:12852    作者: 日期:2020/5/28

2020年第5号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对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组织部组织实施的芒市2017年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西片区)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芒市2017年村民小组活动场所(西片区)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芒市轩岗乡、江东乡、五岔路乡、西山乡、遮放镇、遮放农场辖区内的75个村民小组(其中:轩岗乡10个,江东乡24个,五岔路乡8个,西山乡1个,遮放镇19个,遮放农场13个);建设内容包括每个村组新建活动场所建设活动室一间,有条件的村组可建厨房、公厕。

该项目合同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13日。实际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26日,竣工日期与计划一致,工期均控制在合同工期范围内。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好该项目工程,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上级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审计中未发现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部分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

3.未按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有关部门审查

4.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勘察

5.未按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三)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四)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五)拨付项目资金附件不完整。

(六)应缴未缴印花税。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责成芒市委组织部依法整改;对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鉴于项目已经完工,故该问题不作处理处罚,审计建议芒市委组织部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履行建设基本程序,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对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审计建议芒市委组织部应在今后建设项目实施中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问题,审计建议芒市委组织部应尽快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让项目受益村组进行使用管理;对拨付项目资金附件不完整的问题,审计建议芒市委组织部应尽快补充完善缺少的财务相关附件,财务记账应及时按新版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记账;对应缴未缴印花税的问题,芒市委组织部已于2019年12月25日到芒市税务局补缴了印花税。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相关报批手续;二是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准确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真实反映项目建设的财务状况;三是尽快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明确后期管理保护责任;四是加强会计基础核算管理工作,尽快补充、完善支出相关附件。项目会计核算应单独建账或分账核算;严格按照财政部核算要求进行核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项目资金收入、支出清晰,方便查找汇总,同时也符合国家相关财务规范要求。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委组织部积极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将严格按照审定价格进行剩余资金的拨付工作;对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五个问题,因项目已完工,故其承诺在今后的项目中将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工作;对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因项目资金未拨付完成,市委组织部将在工程款项结清后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对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已于20204月办理完成;对拨付项目资金附件不完整的问题,市委组织部按照“应补尽补、能补进补”的原则,完善了相关财务附件;对应缴未缴印花税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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