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审通〔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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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减税降费
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通知
芒市财政局、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芒市水利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芒市自然资源局、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芒市交通运输局、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芒市农业农村局、芒市投资促进局、芒市文化和旅游局、芒市卫生健康局、其他市直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以及《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减税降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审办通〔2020〕7号)、《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审办通〔2020〕18号)和《德宏州审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减税降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审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3月13日起,对芒市相关单位进行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芒市相关单位2020年第一季度减税降费情况跟踪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调查有关单位和企业。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各部门承接国家和省降费政策措施的情况。
(二)2020年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落实情况。
(三)非税收入增减变化情况,重点关注违规新增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虚收空转非税收入等问题。
(四)关于《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运行的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云财建〔202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1号)等一系列我省新出台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三、其他事项
(一)请芒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结合本部门承接国家和省降费政策措施的情况,对本部门承接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核实,认真做好自检自查,于2020年3月13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提交审计组(请从电子公文流转到芒市审计局,并加盖电子公章)。
(二)请接此通知后,明确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与审计组协调对接工作,并将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上报审计组。
四、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主审:肖光九
审计组成员:曾向前
杨晓燕
杨 玺
付青莲
芒市审计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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