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审通〔2019〕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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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审计局对芒市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算
审计的通知
芒市委组织部、芒市委办公室,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芒市林业和草原局、芒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14日起,对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芒市老干部局、原芒市档案局、原芒市科技局、原芒市广场管理所、原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原芒市调处办、原芒市公安消防大队机构改革资产情况进行清算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和重点
(一)资产、负债清算。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
(二)收入、支出清算。对收入和支出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
(三)固定资产核实。对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核实,核查固定资产账证、账账、账表、账卡、账实是否相符。
二、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主审:匡爱芳
审计组成员:杨晓燕
杨 玺
芒市审计局
2019年10月11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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