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移风易俗)、政协联络、档案、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老干、老年协会(老体协)、关心下一代和为民服务中心等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3067072
经济发展办: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检查、企业环保节能、环境监测、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科技、交通等相关职责。
联系电话:3067313、3067058、3067121
综治办: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禁毒防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等职责。
联系电话:3067109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3067119
社会事务办:承担民政、民宗、残联、红十字会、防震减灾、人口和计划生育等职责。
联系电话:3067310
村建规划服务中心:承办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危房改造、环境提升、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新农村建设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3067117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核算、审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数字乡村、惠农政策落实、农村年终收益分配。
联系电话:3067316
乡村振兴办:
1.贯彻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拟订乡村振兴战略方案、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并抓好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协调推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产业和经营体系,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3.协调推进农村生态建设工作,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4.协调推进农村教科文卫体事业健康发展,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
5.协调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推进基层民主和法治建设,构筑和谐农村;
6.协调推动农民持续增收,拓宽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渠道,持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着力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7.做好乡村振兴战略调查研究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3067076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3067072(党政办)
林业站:林业发展、森林保护、动植物资源保护、乡村护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特色产业发展。
联系电话:3067315
财政所:预算决算、惠农资金兑付、财务监管、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
联系电话:3067072(党政办)
农业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水利、甘蔗发展、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306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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