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根据芒消防委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风平镇文物建筑和传统村落遗留患清单整治改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风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风平镇文物建筑和传统村落遗留隐患清单整治改造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翁丁村“2.14”火灾事故教训,根据芒消防委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芒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落实文物建筑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完成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和遗留隐患整治改造工作(具体见附件),提升文物建筑和传统村落抵御火灾风险能力,确保消防安全。
二、领导小组
组 长:摆二旺保 镇党委书记
朗岩哏保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刚垂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线岩相洼 镇党委副书记
苏晓刚 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赵天俊 镇党委挂职副书记
线帕俊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董礼萍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朗岩过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钱文贵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荣坚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焦岩软保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宏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兼职)、风平派出所所长
成 员:郭美艳 镇党政办主任
雷俊华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郭荣娜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金岩相过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主任
岳小团 镇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段学聪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莫 芳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板 玲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板岩相团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孙璀玥 镇财政所所长
石国品 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陈应宏 镇林业站站长
冯怀祥 镇易地搬迁办主任
金岩补旺 镇项目办主任
哏岩相所 镇交通管理所所长
罗淇元 风平司法所所长
段应满 风平国土所所长
陈泰名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所
张新灵 风平卫生院院长
李才能 风平中心校校长
段应双 风平中学校长
刘志远 法帕中学校校长
叶平达 风平供电所所长
李 镭 风平成人技校校长
板三坐 风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刀岩团旺 那目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冯 三 芒别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肖赛门 帕底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 叁 芒赛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岩过所 法帕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
刀赛相 腊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钟岩哏洼 遮晏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方三保 芒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段应周 上东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明光贤 平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苏德生 兴侨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郭光华 东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闫永昌 吉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段开恩 黎明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加香 和谐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成双 幸福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为确保整治改造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按照属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督促整改的原则,明确传统村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抓;文物建筑(附件中非宗教活动场所)由文化和旅游部门主抓;宗教活动场所(附件中属于宗教活动场所)由民族宗教部门主抓;消防救援部门提供消防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对遗留隐患问题清单整治改造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引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人力和技术优势,科学高效完成整治改造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20日前)。镇政府发文明确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遗留隐患清单任务,组织各村(居)委会及各部门召开一次协调会,对整治改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到位。
(二)整治改造阶段(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11月30日)。镇政府组织各村(居)委会及各部门对遗留隐患问题清单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一项一策”、“一村一策”的要求,对照遗留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由行业部门制定整改计划,精准施策开展整改工作。消防救援部门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全镇文物建筑和传统村落争取在2022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改造任务。确实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12月20日前)。
检查验收工作采取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的方式进行。遗留隐患整治改造完成一项,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提出申请,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遗留隐患整改到位,销号隐患不反弹,新增隐患不出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充分认识到开展遗留隐患整治改造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履行起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同时肩负起整治改造工作的监管责任。
(二)综合施策,全面整改。定期研判工作形势,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合力推进工作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并打造一批示范单位场所。
(三)及时报送,确保落实。各村(居)委会及各部门应当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从5月份起每月30日上报一次整治改造情况。对于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要明确专人盯防,落实防控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对存在失职渎职或敷衍了事情况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余平雄,联系电话:3067072。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 邮编:678400 电话:0692-306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