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和共治共享的原则,不断加强完善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防控工作,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便签〔2022〕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及省、州、市关于有毒植物和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全镇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领导小组
组 长:摆二旺保 镇党委书记
朗岩哏保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刚垂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线岩相洼 镇党委副书记
张礼寿 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赵天俊 镇党委挂职副书记
线帕俊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董礼萍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朗岩过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钱文贵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荣坚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焦岩软保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宏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兼职)、风平派出所所长
成 员:赵 珊 镇党政办主任
陈宏林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方三哏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段学聪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金岩相过 镇综治办主任
板岩相团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石国品 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孙璀玥 镇财政所所长
陈应宏 镇林业站站长
板 玲 镇村建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岩 艳 镇扶贫开发办副主任
莫 芳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冯怀祥 镇易地搬迁办主任
金岩补旺 镇项目办主任
哏岩相所 镇交通管理所所长
罗淇元 风平司法所所长
段应满 风平国土所所长
陈泰名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所
张新灵 风平卫生院院长
李才能 风平中心校校长
段应双 风平中学校长
刘志远 法帕中学校校长
叶平达 风平供电所所长
李 镭 风平成人技校校长
板三坐 风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刀岩团旺 那目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冯 三 芒别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肖赛门 帕底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 叁 芒赛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岩过所 法帕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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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赛相 腊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钟岩哏洼 遮晏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方三保 芒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段应周 上东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明光贤 平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苏德生 兴侨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郭光华 东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闫永昌 吉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段开恩 黎明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加香 和谐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成双 幸福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方法步骤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切实抓好防控工作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采取措施,落实本区域、本部门食品安全责任,要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误食野生菌、有毒植物、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的中毒防控工作,禁止食用添加罂粟壳(籽、苗)等毒品原植物的食物、饮品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工作,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遏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履行职责
1.强化宣传教育。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要将安全防控知识教育纳入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学习。同时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群体,不断创新宣传形势和载体,采取线下线上多媒介、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努力做到宣传教育通俗易懂、便于把握,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入行,共同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镇直各部门要按照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对监管对象开展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在各村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并通过各种途径发放预警通告、消费提示、宣传单,做到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村入户,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2.抓好重点环节管理。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严格执行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做好农村自办宴席动态监督、管理、上报工作,禁止家庭置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四季豆、发芽马铃薯(土豆)、草乌(附子、附片)等高风险食物和毒性中药材,禁止提供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坚决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单位食堂禁止提供食用四季豆、发芽马铃薯(土豆)、野生菌(含干品)、自制泡酒等食材,以及制作或添加有罂粟壳(籽、苗)等毒品原植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的食品。
(三)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互联互通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做好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建立与镇食安办、镇政府、卫生院、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联动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事件情况。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开展中毒人员的救治工作,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机,病情严重的要及时安排转诊。对达到启动预案的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启动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置。
(四)严守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1.规范信息报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三查”(查主体责任、查行业管理责任、查监督管理责任)制度,确保中毒事件旱发现、旱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不得推诿延误,不得瞒报、谎报、缓报。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均须在1个小时内向镇食安办报告,再由镇食安办研判后统一上报。对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检查督查。镇食安办要加强对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
3.注重工作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宣传,要有记录、有图片,宣传数据要真实,要做到宣传全覆盖,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4.严格管理。全镇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不组织、不参与聚众邀约食用罂粟壳(籽、苗)等毒品原植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草鸟(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及自制泡酒等食物。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一经发现本单位干部职工聚众邀约食用上述有关食物的将上报镇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风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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