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复杂严峻,我镇面临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急剧增加。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镇人民群众必须严格执行2021年1月15日发布的《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中的各项规定,同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居)委会的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执行“双暂停”的规定,即暂停宗教活动场所的一切活动和暂停所有聚集性的宗教(民俗)活动。从1月20日起停止举办烧白柴、拜年、送毫菠等一切民俗活动;
二、从1月20日起,各村暂停一切聚集活动,包括停止满月、满岁、乔迁新居、结婚、“杀猪饭”等宴请活动,若辖区内的饭馆、农家乐私自承办宴席的,一律停业整顿;
三、从1月20日起,全镇农贸市场、超市、宾馆、民宿和澡堂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量体温和扫码工作,凡是不落实的一律停业整顿;
四、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各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监管好企业务工人员,减少务工人员流动,鼓励务工人员就地过年。从1月25日起,如有外来人员要提前2天向镇经济发展办报备,同时按照我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规定,在抵达风平镇辖区48小时内,分别提供出发地和目的地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到镇企业办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不服从管理的,一经查实,将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除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风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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