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是一种资源,废弃是害,利用是宝。焚烧秸秆百害而无一益,它造成土壤板结,有益微生物减少,破坏土壤结构,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焚烧秸秆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空气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焚烧秸秆易引发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焚烧秸秆产生大量烟雾,不仅影响城乡形象,而且致使能见度降低,进而影响人们出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焚烧秸秆属于行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焚烧秸秆受到的处罚有明确规定。
秸秆禁烧,人人有责。全镇人民群众都行动起来,坚决抵制焚烧秸秆行为,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家园。
一、全镇范围内全年禁止焚烧秸秆。风平镇秸秆禁烧巡查督导组,严格执行24小时巡查督导制度,严密监控,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查、有斑必查、有报必查,有查必处。凡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发现后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例如出现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立举报有奖制度。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打击露天焚烧杂草、落叶、秸秆等违法行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制定了《风平镇秸秆禁烧工作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本办法发动群众对秸秆焚烧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对举报人200-1000元的移动话费奖励。在此,我们鼓励广大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积极举报焚烧秸秆行为。举报电话:0692—3067072。
三、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秸秆是一种可再利用的能源,具有很高的综合利用价值,秸秆还田可作有机肥料,秸秆粉碎可作饲料,秸秆气化可作燃料等。秸秆的综合利用既可增加收入,又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目前,风平镇内有公司大量有偿收购秸秆,乡亲们可以将秸秆兑换成现金,兑换成有机肥。兑换地址:芒市风平镇芒烘村德宏州睦稼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业废弃物环保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兑换方式:秸秆不分种类,按照秸秆的生湿度进行兑换,生湿度在60%以上的,每吨兑换重量40公斤价值60元左右的有机肥四袋;生湿度在50%以下的,每吨兑换重量40公斤价值60元左右的有机肥五袋。联系电话:张女士:13578277231 ;杨先生:13988209775
四、秸秆禁烧人人有责。保护碧空蓝天、建设美好家园,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全镇人民群众都要立即行动起来,全民参与秸秆禁烧 ,共同守护最美蓝天。广大农民朋友要自觉做禁烧模范,坚决做到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投身秸秆禁烧工作行列,做好宣传监督工作,共同构筑秸秆禁烧的坚固防线,打好秸秆禁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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