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

风平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浏览量:3507    作者: 日期:2019/8/19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风平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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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8月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风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地址: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报名。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聘用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双方需要继续聘用的,可继续聘用,但最长不超过3年。

(三)聘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变更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未经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2.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1.经试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不遵守用人单位纪律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工作职责的;

3.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4.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人员可以单方面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用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

3.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赵珊、杨林敏,联系电话:0692-3067072、15208809970、13708625196。

本通告相关事宜由风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风平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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