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镇政府聘请法律顾问问题的会议纪要

浏览量:17772    作者: 日期:2017/1/1

    2016年11月4日,镇人民政府镇长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集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会议,就镇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相关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而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法制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对依法行政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求政府工作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行政法律事务,而政府工作要高效运行,关键就是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充分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在一些涉法的问题上善于运用法律顾问来保障政府工作依法开展,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十分迫切。

会议决定,为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步伐,着力构建法治政府,决定聘请泰恒律师事务所杨顺平律师为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费用为每年贰万元整(¥20000.00)。(如我镇有具体的诉讼(起诉或应诉)事项,费用单独协商确定。)

会议要求,由董娴副镇长根据会议精神认真审核相关聘用合同文本,及时做好我镇聘用法律顾问的相关后续工作。

 

参会人员:朗岩练、方岩所旺、张帕旺、徐刚垂、岳岩所旺、吴东明、杨其磊、雷俊华、杨科、帕岩旺团、董娴

记录整理: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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