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司法局

芒市司法局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浏览量:164    作者: 日期:2026/6/11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体系,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德宏州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芒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工作制度》《芒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市正式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为精准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律所等社会主体的监督作用,经研究,确定10家企业(行业协会)、6家律师事务所为芒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具体名单如下:

(一)企业及行业协会类

芒市建筑行业协会、五岔路乡商会、遮放镇商会、德宏州德安酒店有限公司、芒市德诚商贸有限公司、芒市遮放小毕朗米业有限公司、云南德凤茶业有限公司、芒市芒源气体有限公司、芒市艾维正发眼科医院、德宏孔雀之乡矿泉水有限公司(筠竹山泉)

(二)律师事务所类

云南众济(德宏)律师事务所、云南己业律师事务所、云南天外天(德宏)律师事务所、云南星震(芒市)律师事务所、云南知善律师事务所、云南太隆律师事务所

二、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按照公开择优、公道正派、专业适配的原则,结合行业代表性、社会责任感及履职能力,聘任5名企业代表、3名律师为芒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具体名单如下:

(一)企业代表监督员

王俊彦(云南宏顺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永生(芒市聚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理)、刘功龙(芒市佳田家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普小文(德宏助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顺山(德宏硕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二)律师专业监督员

李丽萍(云南杰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梦琪(云南杰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玉婷(云南杰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设立和聘任期限从202665日起至202964日止。企业联系点和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芒市司法局

                                 2026年6月5日

文章来源:芒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