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体系,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德宏州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芒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工作制度》《芒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市正式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为精准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律所等社会主体的监督作用,经研究,确定10家企业(行业协会)、6家律师事务所为芒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具体名单如下:
(一)企业及行业协会类
芒市建筑行业协会、五岔路乡商会、遮放镇商会、德宏州德安酒店有限公司、芒市德诚商贸有限公司、芒市遮放小毕朗米业有限公司、云南德凤茶业有限公司、芒市芒源气体有限公司、芒市艾维正发眼科医院、德宏孔雀之乡矿泉水有限公司(筠竹山泉)
(二)律师事务所类
云南众济(德宏)律师事务所、云南己业律师事务所、云南天外天(德宏)律师事务所、云南星震(芒市)律师事务所、云南知善律师事务所、云南太隆律师事务所
二、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按照公开择优、公道正派、专业适配的原则,结合行业代表性、社会责任感及履职能力,聘任5名企业代表、3名律师为芒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具体名单如下:
(一)企业代表监督员
王俊彦(云南宏顺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永生(芒市聚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理)、刘功龙(芒市佳田家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普小文(德宏助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顺山(德宏硕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二)律师专业监督员
李丽萍(云南杰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梦琪(云南杰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玉婷(云南杰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设立和聘任期限从2026年6月5日起至2029年6月4日止。企业联系点和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芒市司法局
2026年6月5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2121600 邮编:6784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团结大街225-59A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