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有哪些?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6)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02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表决需要多少人参与?
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03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谁?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04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何处理?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05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怎样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06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怎么办?
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07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多长时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一年内。
08 因加工、附和、混合而产生的物的所有权归属谁?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
09 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如何负担?
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10 兄弟四人共同共有一间房子,老大老二老三能否不经老四同意就卖掉房子?
不可以。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11 无居民海岛的所有权属于谁?
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12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哪些?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13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属于谁?
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14 属于村民集中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由谁行使所有权?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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