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党内法规应知应会(一)
浏览量:6495 作者: 日期:2024/4/8
01学习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硬性要求有哪些?
答:省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工作的若干措施》中明确,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及重要党内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2次;把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安排;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内法规执行工作。
02什么是党内规范性文件?
答:党内规范性文件是指党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复适用的决定、意见、通知等文件,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市、县党委及其部门党组(党委)和乡镇党委不能制定党内法规,但可以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
03哪些文件不属于党内规范性文件?
答:领导讲话、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内容的文件;关于人事调整、表彰奖励、处分处理以及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等事项的文件;请示、报告、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情况通报等文件。
04党内规范性文件如何制定?
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须经起草、征求意见、前置审核、审签印发(文稿内容涉及重大事项的需提请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才能送审)等环节
05前置审核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1、政治性审查;2、合法合规性审查;3、合理性审查;4、规范性审查。
06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有件必备;2、有备必审;3、有错必纠。
07需报备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1、普遍约束性;2、反复适用性(执行期一年以上)。
08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时限要求是什么?
答:党内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机关向上级党委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