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芒市司法局党组开展巡察。2023年5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芒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芒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芒市司法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着力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芒市司法局党组会议,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思路和办法。要求局班子成员提高思想认识,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强化责任担当,制定整改措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抓具体、抓到底。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分别牵头,带领责任股室细研、细查,完善整改措施。责任股室勇于承担整改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召开党组会议2次,研究制定印发《芒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30项重点任务65条具体措施,项目化、清单化推进整改工作,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四)举一反三抓整改,注重实效健机制。实时调度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整改推进工作重点难点,听取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进展情况。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把整改工作融入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总结巡察整改经验,立足抓早抓小、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30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25个,正在推进5个。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司法行政改革不到位,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存在差距方面
问题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社区矫正业务,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培训学习《德宏州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试行)》的操作运用、《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和风险防范》和《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执法观念和防范风险能力。截至目前,社区矫正局牵头组织培训2场次40余人次,参加省、州社区矫正业务培训2场次22人次。二是制定印发《芒市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入教程序。三是全面检查13个司法所自2022年11月份以来列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对检查发现的7个问题及时反馈至对应司法所,并要求限期整改,其他各司法所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目前,反馈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
2.安置帮教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置帮教工作,审议通过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方案。二是召开芒市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强化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与公安、共青团、妇联等13个部门联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三是持续加强服刑人员释放前信息对接,认真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目前,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为100%,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率为100%。四是对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条件的刑释解矫人员,及时与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汇报、申请,纳入救助范围。五是认真落实走访制度,加强“两头包、双列管”管理工作。
3.落实综合执法改革未走深走实。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乡镇实地执法调研。针对乡镇综合执法改革难点痛点堵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等问题开展调研,对进一步厘清各层级执法职责,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形成执法职责清晰、执法力量充实、执法装备配备精良、执法水平规范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提出建议。二是推动执法权下沉基层。按照乡镇综合执法赋权扩能部署会要求,会同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共同研商芒市乡镇(街道)赋权和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三是将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先后5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行政案件庭审旁听等,参训人数1000余人,实现执法人员全覆盖。
4.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服务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主题宣传,通过法治讲座、法律服务+党建、“法律6+N进”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实现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熟悉度。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90余次,宣传人数达12000余人次。二是扎实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拓宽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渠道,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信息推送至辖区群众,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辐射面。三是推广使用法律服务机器人,加大对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对机器人的使用培训,提升群众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的实际使用率,今年以来共培训43场次430余人,累计点击量为4110次。
5.对基层司法所指导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行政复议代办点业务培训,实现13个行政复议代办点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培训全覆盖,并通过芒市普法、微美芒市等平台宣传推介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二是制定社区矫正执法文书统一标准,规范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对各司法所“一人一档”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
问题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抓意识形态工作未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开展集中学习11次,各党支部学习30余次。二是压实党组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上半年开展重点分析研判1次。三是严格落实省、州、市关于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实行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政治办初审,党组书记终审制度,确保每一位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符合相关要求。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龙头作用,研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统筹安排,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5次,交流研讨12人次,撰写发言提纲21篇。二是严格执行会议请销假制度,做到一会议一签到,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政治性、严肃性。三是加强工作痕迹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台账收集整理等工作,确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规范性、完整性。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真抓实管的紧迫感和责任担当不足方面
问题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判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1次,班子成员向局党组汇报了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1次,班子成员到各股室和基层司法开展督促指导11次。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风险等级评定,认真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党组书记依次审核签字,做到分级审核、层层把关。
2.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压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谁分管谁谈话”的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开展好季度谈话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二季度共开展谈话17人次。二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截至目前与班子成员开展谈话5人次。
3.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上半年分管领导对股室、司法所工作情况及日常表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1场次。二是谋划制定《芒市司法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通过日常考核和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股室、司法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三是持续跟踪检查上一轮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常态化、近距离的日常监督推动整改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问题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干部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芒市司法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严格上下班纪律,每月通报考勤情况。二是坚持以“小”见大、小中见严,抓经常严日常、抓关键带普遍、抓典型强震慑,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坚持不懈纠“四风”、刹歪风、树新风。
2.分管领导对工作作风盯得不紧,抓得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严把材料校对关、审核关,今年以来未发现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情况。二是压紧落实班子成员责任,各司法所、各股室上报的材料均由分管领导认真审核签字后再进行上报,切实承担起分管责任。
问题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日常监督深入基层不够,未有效延伸到基层司法所。
整改情况:聚焦市司法局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发挥贴身监督优势,积极探索与市司法局党组建立监督联动机制,嵌进去、蹲下去,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与市司法局党组班子成员,政治办、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法治促进股负责人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各基层司法所党风廉政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普法强基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期间共发现问题47个,提出整改意见5条。
2.对专业性较强的股室未深入流程跟踪、风险防控等进行监督。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司法行政业务学习,通过参加党组会议、日常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运行情况,将重点工作与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紧密结合开展监督。整改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到各部门开展业务监督检查,期间共发现问题22个,提出整改意见16条。
问题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报销流程,加大审查力度,对材料不齐全的不给予报销,目前不完整的报销凭证已经全部补充完善。二是利用周一例会传达学习财经纪律方面的知识,严格执行报账规定,提高经费使用规范化。三是修订《芒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分管财务领导学习财务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四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三)党的组织建设引领作用不明显,党建与业务工作缺乏有机融合
问题一: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会前沟通不到位,重要议题酝酿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芒市司法局会议管理制度》,对党组职责、议事程序、议事纪律进行再学习、再明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建立原始党组会议记录台账,分列记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完善会议记录,真实、准确记录班子成员表态情况,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2.班子分工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复盘班子成员的专业素养、工作履历等方面情况,召开党组会议科学调配分管部门,力求做到人岗匹配。二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班子分工中,充分体现出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杜绝非中共党员班子成员分管党建工作。
问题二:主体责任压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党组未研究制定班子成员和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经常性深入基层党组织调研党建工作突出问题,补齐工作短板,及时研究制定《芒市司法局2023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2.党建与业务融合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党支部认真研究每月主题党日工作方案,开展“党建+业务”活动,以党建为引领,深入挂钩村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活动。二是各党支部先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 服务群众零距离”“普法强基反电诈 党建引领我先行”主题党日活动共5场次,通过“党建+业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助力司法行政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问题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
整改情况:督促各支部要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好每年度的组织生活会,党员与党员之间执行好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制定好个人的批评意见清单。支委班子严格审核、指导党员的批评意见清单。
2.党员参加支部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在党组会议上通报上半年参加情况。二是修改完善积分管理细则,对参加党支部活动不积极的党员,严格按照党员积分制规定给予扣分处理,并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三是提前拟定每月的学习议题和活动内容,不断创新“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努力调动党员干部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3.党员学习教育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现代远程教育“3+X”重点内容的学习,每月按时完成全省下达的学习任务。二是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坚持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采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现场观摩、电影党课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党员集中学习。采用线上自学、自主选学等方式,综合运用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等载体,开展“菜单式”在线学习讨论,加强党员学习积极性。
4.党员参与社区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社区党组织沟通对接,了解社区服务需求,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二是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深入社区开展政策宣传、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督促党员完成双报到规定次数。党组织到社区报到11次,党员到社区报到83次,累计开展服务时长254.1小时。
5.党员积分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芒市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重新明确党员积分规则,针对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内容开展积分。二是每月25日前做好党员自评工作,积分情况按月进行公示,每季度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三是强化党务工作者对积分管理的认识,做到党支部手册党员积分登记表与云岭先锋党员积分一致。
6.执行党费日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坚持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费收缴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工作,提高党员对交纳党费的思想认识。二是通过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等时机进行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强化党费交纳日宣传教育,通过工作群、短信等方式及时提醒党员同志按时交纳党费,实行月度一收缴,季度一公示。
(四)巡察反馈察问题整改不彻底。
问题一:重痕迹轻实效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各分管领导结合工作业务定期对股室、司法所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干部工作纪律、作风纪律及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查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截至目前共开展检查两轮,并督促相关股室和司法所做好持续整改。
问题二:深入基层少,一些重要工作重安排轻落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下沉基层开展现场办公、宣传宣讲、督导检查等工作,截至目前,领导班子下基层84天、227次、解决问题21个。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各项决策部署,制定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4项;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市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芒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课题调研的工作方案》,成立3个调研小组分赴各乡镇开展调研,计划于11月前完成调研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芒市司法局党组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突出问题,大力发扬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以认真改、持续改、坚决改、彻底改的韧劲和恒心,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暂时未完成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2-2121600;传真:0692-21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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