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2471 作者: 日期:2023/3/3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芒市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更好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组织和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学好用好《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读物,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市委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全市共开展会前学法、专题学法300余场次。三是组建全市普法讲师团,整合“网、端、微、屏”平台资源,分类开展宣传宣讲,让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力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任务直接督办。一是全面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常务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芒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情况汇报,召开芒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确保将“十四五”时期芒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定出台《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以及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等法治建设领域文件,细化目标任务举措,明确“施工表”“路线图”,切实将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夯实制度基础,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芒市人民政府法制审核工作规定》,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法制审核工作,凡是政府常务会研究的重大事项,需事前开展合法性审查。全年以市政府为主体的招商引资、商务谈判、重点工作、行政诉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其他重大决策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44份,回复涉法事务文件、案件、合同协议、重点工作等意见260份。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三报备”工作。年内制定出台了2件规范性文件。并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文件出台后均按程序要求上报州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登记备案,并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录入并报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法律顾问全面介入各部门行政决策程序,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全年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15起,代理行政(民事)诉讼案件12 件,参加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起,为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规范文明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亮证”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共组织全市464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459人,切实做到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习培训、行政案件庭审旁听、行政执法观摩拉练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开展芒市行政执法业务暨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对全市17个行政执法部门办结的56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进行评查。三是积极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实施方案》《芒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勐戛镇、芒市镇、轩岗乡、风平镇、勐焕街道开展执法权下放试点,并成立乡镇综合执法中心。着力解决“看得见、管不了”的尴尬局面,不断适应乡镇和街道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使乡镇、街道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四是开展“减证便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年内共办理涉及社会保险、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市场主体准营、户籍管理、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15655件,同比2021年度增加118.8%。开展2次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证明事项1349项,取消证明材料64项,保留证明材料34项。
(五)构建职责明确,依法全面优化政府职能。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据《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梳理编制市、乡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承接行政许可事项246项。二是持续做好“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截至目前,“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入驻事项1188个,网上可办率为99.82%。全市线上线下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450726件,办结450237件,办结率98.55%。三是营造涉企法治环境。持续扩大线上业务办理力度,通过线上一窗通办理企业设立登记997户,归集涉企信息2805条。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度。聚焦房地产遗留问题,采取“三个一批”方式,加快烂尾楼和问题楼盘处置。推动和完善涉企矛盾纠纷的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机制,3个律师事务所共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5家,为企业代理案件829件。
(六)明确普法重点,持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以“法律六+N进”活动为载体,全市各单位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共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活动132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26000份,受教育人数达8万余人。二是推行“菜单式”普法。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宣讲活动,让“法律宣讲”真正地走进乡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加强对农民、社区居民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年内“八五”普法讲师团法律宣讲20余场次。三是宣传方式有创新,在“芒市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或转载民法典、电信诈骗、法治宣传等知识、视频等429余条,其中组织拍摄原创疫情防控普法视频2条,反诈骗视频2条,《法伴成长·“典”亮一生》民法典主题宣传片1条,小小普法宣传员视频3条,被上级媒体采稿3条。四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法治文化公园1个,创建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77个市级民主法治文化示范村。五是印发我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全市121个村(社区)已遴选“法律明白人”551人,完成培训、考核并已持证上岗。
(七)聚焦纠纷化解,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各乡镇已成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并挂牌。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件,受理16件,不予受理12件,告知向有权机关申请1件。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三·三”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着力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年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904次场次,调解矛盾纠纷608件,调解成功598件,调解成功率达98.35%。三是诉前委派调解有序推进。推选组建17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特邀调解员,承担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目前,共接收诉前委派调解指派案件388件,调解成功294件。四是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中的作用。州中级人民法院、德宏州司法局、芒市司法局、芒市人民法院、三台山德昂族乡人民政府联合打造“托阿姆”调解室、巡回审判点、法治宣传示范点,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五是致力需求导向,法律服务持续优化。全年芒市3个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566件,免费提供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567人(次);积极运用“一线工作法”,通过整合律师资源,搭建“法律义诊台”为社区居民提供身边的法律服务,接诊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68人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提升。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合理指派。年内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253件。
(八)突出公平正义,全面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按规定向州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全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12469余条信息。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审计部门经常性开展审计监督,切实督促各部门落实法治建设要求。重点对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重点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等方面每年开展跟踪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和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还需强化。个别乡镇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
(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乡镇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与现实执法需要不相适应、公职律师、法制审核、法治督察人才、涉外法律人才紧缺,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三)行政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历史形成、点多面广的非法买卖土地、乱占耕地、违法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执法力量不够、涉及面广,执法难度较大。
(四)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全面发力。特别是对边民宣传教育上,受历史原因、传统习惯和生产生活相互依存的影响,部分边民对国境边界意识、法律意识淡薄。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紧紧围绕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编制完善市、乡两级权责事项清单和备案管理、公共服务等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掌上办、指尖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明事项清理,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细化统一审核审查范围、标准和纠正措施,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率达100%。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继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乡镇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精简规范执法队伍,继续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推动执法端口前移、执法重心下移、执法体系向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延伸。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行政执法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非强制行政手段运用。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应急管理相关机制制度和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继续深入落实党建引领下的“网格化”管理芒市先进经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深化体制改革,整合职责,畅通渠道,不断提升知晓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