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3792 作者: 日期:2022/4/2
2021年,芒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州委州政府贯彻落实意见为主线,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度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优化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一)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着力抓好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实现“一门”“一窗”“一次”。全年除因场地、设备等限制暂时无法进驻的事项外,其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进驻率92.97%,基本实现办事“只进一扇门”;除即办件现场办结外,承诺件实现“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率提升至98.5%,除确实无法最多跑一次事项外,其余事项实现“一次”,极大地方便办事企业与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办事成本。
(二)营造涉企法治环境。一是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疫情期间按照“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全面推行“网上办”方式办理行政许可业务。全年共办理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1833户。二是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全年通过线上一窗通办理企业设立登记1088户,线下窗口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63户,均按时完成。三是做好总部经济企业服务工作。为企业一次性提供提交材料手续模板,为企业登记注册开通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对招商引资企业积极实行提前介入,全方位提供咨询和跟踪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快速落地。四是加强信用监管,认真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芒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28项、芒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9项,实现了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全覆盖。五是以打击违法经济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对市场经营行为实施全面监管。全年共查办各类违法经济案件45件。六是完善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惩戒措施。
(三)依法防控边境疫情。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维护好边境安全稳定。一是严格依法科学决策。认真研究、准确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边境管理等方面,依法采取应急管理措施,依法制定发布相关通告等,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序恢复生产生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依法打击边境违法犯罪行为。以打击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为突破口,聚焦“枪、恐、毒、赌、诈、绑、逃、私”、涉疫等九大类重点违法犯罪,全力以赴推进“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妨害国(边)境”等专项行动,全力筑牢边境安全防线。三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编制关于疫情防控、反偷越国(边)境、反电信诈骗的宣传册、海报,制作中、缅文语版风险告知书,音、视频法律风险提示,并在出租车LED屏和新媒体转载,大大提高了覆盖面和知晓率。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文件制定程序不断规范
(一)严把制定关。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履行相关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一案一报”制度,全年制定出台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出台后均按程序要求上报州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登记备案,并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录入报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
(二)严把审查关。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法制审核部门对送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修改的理由和意见建议,并做到来文有登记、审文有标准。
(三)严把清理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措施的变化情况,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再审查、再清理。2021年,围绕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营商环境等内容进行清理。
三、严格决策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依法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决策程序。
(二)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芒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和《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聘请8名执业律师作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二是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全年芒市3个律师事务所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90份。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强化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全年对全市15个行政执法部门办结的47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进行评查。印发《芒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开展全市证明事项清理。全年,涉及芒市证明事项清单共638项,取消证明材料22项,保留证明材料35项。
(二)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把开展执法检查作为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法律在芒市地区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监督手段,不断增强执法检查的质量和实效。全年共开展检查、调研17次。
(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坚持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行为。2021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全市共293人参加考试;组织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专题培训4次。
(四)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一是结合疫情防控持续推进“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全年共检查食品经营场所5860个次、集贸市场4628个次。二是盯紧盯牢特种安全设备监管。全年通过专项治理查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1处,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4件。三是加强环境执法,对突出环境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全年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件。
五、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二是强化审计监督。继续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开展跟踪审计。三是认真落实法院司法建议和检察院检察建议。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覆盖面,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62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纠纷,多渠道解决社会矛盾
(一)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畅通复议渠道,制定《芒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8件。
(二)加强纠纷调解工作,筑牢“第一道”稳定防线。扎实推进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落实“枫桥经验”本地化,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全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66件。
(三)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全年共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657件,达到“服务在身边,满意在心中”的社会效果。二是202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222件,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协调律师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657件。三是拓宽公共法律服务的服务面,新购置6台法律器人已投入使用。
七、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各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干部必修课、“万名党员进党校”教学内容,广泛依托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和“学习强国”APP等,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州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法治思想与系统性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采取“五用五化”方式,自上而下带头开展法治思想宣传宣讲,把抓住“关键少数”和管住“绝大多数”统一起来,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头雁效应”不断发挥,有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三是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根本遵循,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把法治专题培训纳入市管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做到事事遵从法律、时时维护法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芒市建设各环节、全过程。
(二)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一是制定《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对普法工作的社会责任,持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活动310余场次,举办(讲座)培训2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2000余份。二是着力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先后建成芒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芒市法治文化公园,全市共有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成功打造芒市镇芒晃村“省村(居、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和风平镇介桃、上景坎村民小组“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促产业”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
(三)突出法治标准,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着力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采取招录公务员、选调生、接收军转干部等形式,选拔法学专业或有司法考试合格证人员充实相关部门工作,增强法治队伍专业力量。二是着力加大对法治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力度。通过畅通执法、司法部门干部人才相互之间以及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人才交流渠道,交流调整公、检、法、司等部门干部。三是着力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将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八、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推动地方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按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制度机制开展工作。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芒市人民政府每年初向州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自觉接受监督。
(二)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一是抓督查,确保法治任务落到实处。全年共开展专项督查4次。二是抓量化,推动法治任务见到实效。量化法治考核指标,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综合考评,建立共性指标、个性指标的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综合运用考核、督查手段倒逼责任压实、任务落实。
2021年以来,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同时,也要看到,我们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不过硬、政治敏锐性不强;普法教育的广泛性、渗透性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和短板,我们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强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补足短板弱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一是贯彻落实《法治芒市建设规划(2021—2025年)》《芒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根据省、州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出台《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二是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配强配齐行政复议专业人才队伍,加强专业素质能力提升,持续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行政复议的专业化、信息化和智能化。三是持续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充分发挥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的示范作用,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素养,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持续提高政府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