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芒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浏览量:9932 作者: 日期:2021/11/23
2021年11月17日,中共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芒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芒治市委〔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德宏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芒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结合我市实际,市司法局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
坚持将党的绝对领导始终贯穿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与法治相衔接,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从芒市实际出发,做到体制改革先行,机制完善和规范化建设跟进,确保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二)主要目标
通过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开展行政复议办案场所、人员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化建设,构建芒市科学、统一的行政复议体制和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逐步实现行政复议的专业化、高效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三、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提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一是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由芒市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二是由市委编办统筹,合理调配编制资源。成立芒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作为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与芒市司法局合署办公。三是建立芒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四是明确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要求,并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五是自2022年1月1日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前,将上一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明确《实施方案》出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州人民政府备案。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完成案件移交、工作移交、人员移交、统一办案等过渡期间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