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芒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法制宣传工作深入有效
一是针对不同的法治宣传教育对象、人群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印发宣传单,设立普法长廊,推行常态化的“法律六进”法治宣传咨询活动。二是充分利用现代传媒传播速度快、分布范围广、群众乐于接受的特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采取“互联网+手机”模式,于今年6月开通了“芒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截至2015年11月,共有粉丝100人,发布微信80余条。三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组织送法宣传队赴全市13个乡(镇)、街道、农场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下乡,宣讲法律知识,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单,收集并梳理村民诉求。2015年我局共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乡村”活动8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9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50余人次,参与活动的农民群众达3万余人。四是以“送法进学校”为契机,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今年我市先后开展了“小手拉大手”、“中国梦·法治在行动”、“文明交通我参与”法治宣传等活动。在3月和9月的“校园安全周”期间,编印并发放《法律援助条例(节选)》、《宪法(节选)》和《青少年法律常识读本》等宣传材料20000余份。五是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强化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与后谷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与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培训。六是圆满完成全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截至2015年10月,我局内部开展法律学习累计1488人;对外普法宣传中累计41670人,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讲座)98场次,共发放宣传材料53038份、展出宣传展板220块、接待法律咨询350余人次、发放各类知识手册17446册、普法环保袋3300余个。
(二)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及监督管理,完善市级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加大便民利民的举措,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展板,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律援助宣传。2015年5月,按照省、州文件精神要求,分别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7332部队、武警德宏州支队、德宏州公安消防支队和芒市人民武装部设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在各乡(镇)、街道武装部设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部队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截至2015年10月,芒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3件,其中:刑事案件86件、民事案件47件;受援人中妇女25人、未成年人41人、农民工5人、老年人1人,少数民族66人。“148”法律服务热线接待群众来电咨询89人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15人次,开展法律援助法制宣传6次。
(三)特殊人群管理严格到位
一是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请销假、居住地变更、考核奖惩等事项审批,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管理。2015年1月至10月,已办理调查评估53名、交付接收114名、请销假 24名、居住地变更7名、死亡通知6名、警告37名、收监执行8名。二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工作。确定每月的20日至30日为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时间,报到做到有登记、有谈话笔录。三是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截至2015年10月已协助16名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低保手续。四是认真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基层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 2015年1至10月,各司法所已开展了34期集中教育和45期公益劳动。五是着力开展特赦工作。目前已报送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14名,衔接监所部门释放的特赦人员4名。六是稳步推进远程探视帮教工作,多措并举拓宽帮扶渠道。目前,我市已有40名罪犯家属提出探视申请,其中29名家属已与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进行了探视。今年7月,德宏州司法局、芒市司法局与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在芒市速溶咖啡粉分公司共同建立了全市第一个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创造性地为“两类”人员在心理矫治、技术掌握、困难帮扶等方面搭建了一个有效平台。
截至2015年10月,我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50名,累计解除901名,实有在册449名,其中:管制1名、缓刑173名、假释160名、暂予监外执行115名;男性346名、女性103名;汉族243名、少数民族206名;中国国籍441名、外国国籍3名、无国籍人4名、港澳台1名;农村户籍347名、城镇户籍94名;未满18周岁的6名、18至45周岁的302名、46至60周岁的111名、61周岁以上的30名;艾滋病患者22名、精神病患者10名、残疾人1名。涉及的犯罪主要有:运输毒品、贩卖毒品、走私毒品、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盗窃、交通肇事、职务犯罪、失火、赌博、走私濒危野生动物、贩卖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持有枪支等13种,较为突出的是前6种类型。截至2015年9月,我市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425人,其中:重点帮教15人、一般帮教1410人;男性1216名、女性209名。2015年1至3季度,共接收198名刑满释放人员(其中重点帮教对象2名)。
(四)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成效显著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更加健全。目前,全市已建人民调解组织115个,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其它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共有人民调解员2505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格局。1-10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65件,调解1465件,调解成功1445件,成功率达98.6%,涉及当事人4156余人,协议涉及金额达2205.74余万元,口头协议863件,书面协议582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43件,邻里纠纷278件,房屋宅基地纠纷29件,合同纠纷16件,生产经营纠纷12件,损害赔偿纠纷52件,山林土地纠纷144件,环境污染纠纷4件,劳动争议纠纷5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432件,医患纠纷9件,其它纠纷141件。共受理医疗纠纷9件,参与调解医疗纠纷9件,调解成功6件,协议涉及金额47.6万元,为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为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8月31日,由芒市妇联、芒市司法局成立了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聘请了首批22名人民调解员,其中包括律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工作者等专业人才。二是积极探索边境涉外矛盾联合调解机制。芒市与缅甸接壤,涉边地区的村民在经济、文化、人际乃至婚姻等方面与境外交往频繁,产生摩擦和纠纷在所难免。为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正在加紧创建遮放镇、芒海镇两个沿边乡镇“国门”司法所。
(五)强化队伍建设树形象
一是深化常规教育培训。全局全年共参加各级各类培训477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2场次。局机关制定出台了学习制度,每两周举办一次学习培训。二是举办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到畹町南侨机工回国抗战纪念馆开展“缅怀先烈,铭记历史”的纪念活动。并开展了防控登革热疫情爱国卫生整治活动以及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道德大讲堂,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三是强化老干部工作管理。召开老干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举办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在传统佳节期间走访慰问15名退休老干部,充分发挥老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四是举办文艺和知识竞赛。利用“三八”妇女节组织全局妇女同胞开展法律知识竞赛。选派6名选手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司法行政与梦想同行”文艺竞赛。五是完成志愿者网络注册工作,2015年11月被芒市精神文明办评为注册工作优秀单位。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州、市《实施意见》,不断完善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律的监督责任。每周对局机关考勤巡查一次,每季度对“三公经费”情况检查一次,每到节庆日公务用车一律停放单位等,通过严格监管,没有发现违反上班纪律、公车私用、上班不务正业、工作不负责任等现象。二是加大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对是否吸毒、赌博、出入私人会所、收送红包、红白事宴请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并按要求与全局62名干部职工签订了《禁毒承诺书》,目前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其各党支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起草出台了芒市司法局《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修改了《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干部纪律若干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协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四是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全局13个基层司法所每季度的财务情况公开,充分利用专栏和电子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各种信息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五是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电影,增强全局干部廉洁意识。六是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工作制度,确定每位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两至三个基层司法所、两至三名退休干部。按照“挂包帮转走访”的相关要求,正科级领导每人联系两户农村群众,副科级以下每人联系一户农村群众,制作《民情联系卡》和《民情登记卡》,国庆节前后,全部进行了入户走访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当前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医患纠纷,工作量增加,调处和化解难度不断加大;
(二)司法所基础建设仍比较薄弱,工作经费和人员配备不足,乡(镇)中心工作压力过大;
(三)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大、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制度、人员和资金予以保障;
(四)法律援助工作应有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从业人员过少,深入基层加强宣传工作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有效提升普法效果。
二是继续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程序处理化解各种民间纠纷。
三是继续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继续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严格监督管理程序,创新管理方式,防止人员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五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结合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加大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六是继续推进挂钩点帮扶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目标,以开展禁毒防艾工作为保障,以提高农村群众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为落脚点,深入开展分析“挂包帮,转走访”联系服务工作。
七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在调解、宣讲、协调、法律服务、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能力。
芒市司法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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