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司法局

德宏州“七五”普法成效显著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

浏览量:8306    作者: 日期:2020/12/20
 德宏“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始终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州”主题,不断掀起法治宣传教育新高潮。
  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以“法律人在行动”“法治边关行”为依托,开设“法律学堂”“法治讲堂”“干部大讲堂”等,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教育引导所有组织和个人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认真抓好宪法宣誓,所有提拔使用的干部全部进行宪法宣誓。据统计,“七五”普法以来,全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3万余场(次),展出宣传展板9800余块(次),发放宣传材料480万余份,举办各类文艺演出400余场(次),订购普法书籍86万余册,制作橱窗墙报1.3万余期,制作法治宣传专题片、微视频100余部,举办普法骨干5期700余人,受教育人数达480余万人次。瑞丽市市场监管局被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梁河县被国家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县市,州司法局被国家普法办授予“全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先进单位”、芒市被国家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县市。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作用有效发挥
  五年来,始终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向纵深发展。
出台指导意见。州普法办印发《德宏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州人社局联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健全学法制度。州委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明确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等,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坚持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工作重点,推动实施“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考评机制,形成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常态化。
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学法2次以上,邀请法学专家在“德宏领导干部大讲堂”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主题法治讲座。公务员每年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
   青少年学法用法水平大力提升
   五年来,始终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着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
   开展“护蕾”行动。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开学第一课”“学宪法讲宪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烛光行动·学法守法用法·远离黑恶势力犯罪”“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法律知识竞赛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法规列为中小学普法重点,为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加强对法治副校长进行培训,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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