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合实际,统筹协调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部署,结合依法治市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加强筹划研究,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形成统领法治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定化。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
(三)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开展案卷评查,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实体平台建设,通过派驻村(居)法律顾问等举措,建设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推进热线平台建设,在我市“12348”服务热线已建设完毕的基础上,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接听座席,把“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升级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加大刑事案件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力度,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工作衔接和配合。
(五)健全立体化社会化的普法新格局。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广泛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坚持把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制度;依托“互联网+法治宣传”,创新传统法治文化产品在新媒体的传播;充分利用出租车LED广告牌、广告立柱、商业中心区的户外电子屏等各类广告媒介,拓宽法治公益广告覆盖面和频率。
(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建立矛盾纠纷预警预报、排查调处、应急处置、联动联调长效机制;继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着力点,统筹市、乡、村、专业性、行业性及派驻信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作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组织,在现有的交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探索各领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打造一批个人调解室,不断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横向联动各方资源,建立人民调解员信息库。
(七)加强特殊人群的管控力度。周密部署好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持续提升社区教育矫正质量;健全完善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等环节的规章制度,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规范使用各平台和信息管理系统,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手环配备,实现手环定位监管;利用安置帮教远程探视系统,开展在监服刑人员暖心教育活动。
(八)打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组织各类培训讲座、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提高队伍的理论修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专项活动,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管理干部队伍,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前期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健全内部监督、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强化勤政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明白、业务上精通、服务上放心的司法行政领导干部队伍;组织推进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建设,打造一批规范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示范点,充分发挥好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履行社区矫正、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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