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严厉打击借养老保险补缴名义实施诈骗行为的通告

浏览量:227    作者:毕雄英 日期:2026/3/24

广大参保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按照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结合德宏州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社保经办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常见诈骗手法要认清

一些不法中介或个人利用老年人希望补缴养老保险、安享晚年的心理,通过私域直播、短视频、打电话、发传单等方式,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常见手法有以下几种:

1.虚构渠道骗信任谎称有内部渠道特批名额,声称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无需真实劳动关系、全程代办、马上领养老金,甚至承诺办不成全额退款。这些都是骗人的话术!

2.伪造材料骗资格诱导、欺骗老年人伪造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档案材料等,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违规办理补缴。还有组织、协助老年人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骗取补缴资格。

3.收取费用后失联骗取高额服务费后,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最后拒绝退款,甚至直接失联跑路。

二、官方补缴政策要知晓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补缴业务均由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依法办理,不存在私人代办内部通道一次性补缴的捷径!

2.只有存在真实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参保缴费的情形,才由用人单位或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按规定延长缴费,或者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违法违规后果很严重

1.经济处罚跑不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保待遇的,不仅要退回骗取的社保金,还要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躲不过骗取社保金属于诈骗公私财物行为,数额较大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3.违规记录洗不白违规补缴的养老保险记录将被清退,相关单位和个人还将被纳入社保领域失信名单,受到联合惩戒。

四、防骗安全提示要牢记

1.不轻信不存在内部渠道特殊名额,所有养老保险业务均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切勿轻信代办补缴提前退休等虚假承诺!

2.不转账社保缴费仅通过税务部门的正规渠道办理,绝不向任何个人或中介账户转账!

3.走官方政策咨询、业务办理请前往社保经办窗口、网上服务大厅,或拨打12333热线核实。别轻信陌生来电和信息!

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依法依规办理社保业务。如遇可疑情况,请及时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让我们共同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守护好大家的养老钱

德宏州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联系电话

德宏州:0692-2210537

芒   市:0692-2116113

瑞丽市:0692-4150665 

梁河县:0692-6164071

盈江县:0692-8969877 

陇川县:0692-7998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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