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旅泰置业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1月05日开庭审理 杨馥鸿、蔡万福 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争议一案(芒劳人仲案字〔2024〕第190号、芒劳人仲案字〔2024〕第191号)。该案现已缺席开庭审理完毕,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
芒劳人仲案字〔2024〕第190号: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芒市旅泰置业有限公司向杨馥鸿支付欠付工资121500元。
芒劳人仲案字〔2024〕第191号: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芒市旅泰置业有限公司向蔡万福支付欠付工资135000元。
此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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