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送达通知书(2025-03)

浏览量:1739    作者: 日期:2025/1/10

德宏嘉化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924开庭审理甘佳文、姜冬梅诉你单位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劳人仲案字〔2024〕第139劳人仲案字〔2024〕第140号)该案现已缺席开庭审理完毕,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

劳人仲案字〔2024〕第139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德宏嘉化商贸有限公司向甘佳文支付欠付工资52232元。

劳人仲案字〔2024〕第140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德宏嘉化商贸有限公司向姜冬梅支付欠付工资21632元。

此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即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