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设立“引才伯乐奖”

浏览量:2351    作者: 日期:2024/12/28

本报讯 (德宏融媒记者 倪桂英)记者从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州近日印发并施行《德宏州“引才伯乐奖”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在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州委组织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鼓励各类人才中介机构、个人积极参与推荐、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团队)到德宏州创新创业,营造尊才爱才惜才重才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印发〈德宏州“英才兴边”计划(2021—2025)〉的通知》和《德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宏州“金孔雀”引才项目人才激励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引才伯乐奖”主要适用于在推荐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团队)到德宏州行政、群团、国有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中起到直接、关键作用的单位、企业、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单位指以单位名义向人才(团队)引进单位推荐的各类行政、群团、事业单位;企业指在德宏州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中介机构指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等;社会组织指经德宏州相关部门认可的人才联谊组织、招才引智工作站等非政府机构;个人指在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团队)中起到关键作用的自然人。引进人才(团队)所在单位以及单位组织(干部、人力资源)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与引进人才相关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人员禁止申报。

《办法》明确,奖励标准为:一是对成功推荐引进入选国家、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云南省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我州急需的第一类人才(州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公务员定向选调博士研究生;代表本行业、本工种较高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工艺操作难题的高级技师),每成功引进 1 人给予 1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二是对成功推荐引进我州急需的第二类人才(州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急需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紧缺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公务员定向选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重点产业、项目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型和管理型人才),每成功引进1人给予 0.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办法》明确,申报程序分四个步骤。第一步申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每年定期组织实施申报,申报人(机构)向所推荐引进人才(团队)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德宏州“引才伯乐奖”申报表》并提供向用人单位推荐引进人才(团队)的真实性过程证明材料,与引才激励项目共同申报。第二步审核。推荐引进人才(团队)所在单位隶属州直党政、群团及州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引进人才(团队)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隶属县(市)的,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对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步公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个人(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研究提出名单,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第四步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兑付奖励补贴。

《办法》明确,监督管理流程为:申报人及所推荐引进人才(团队)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规定,对于弄虚作假的,将弄虚作假申报等失信行为纳入诚信体系记录,终身不得申报德宏州所有人才项目。审核推荐单位不按标准审核或把关不严的,取消当年本单位德宏州所有人才项目推荐资格;上报虚假信息、参与骗取入选资格的,取消本单位 3 年推荐资格。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办法》还明确了经费兑现、经费收回机制。奖励金由州委组织部根据年度人才招引情况向州级财政申报预算,拨付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兑现到推荐机构或个人。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等不诚信行为、推荐引进人才(团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退出等情形之一,经核实,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审核推荐单位负责督促引进人才(团队)所在单位按原渠道缴回所有财政支持经费。不予履行的纳入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