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一)事项名称:个人就业创业“一件事”
(二)牵头单位: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配合单位: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芒市医疗保障局
(四)涉及事项:
1.就业登记
2.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5.云岭创业贷申请
6.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7.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
8.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9.求职补贴申领
(五)审批(服务)层级:县级
(六)服务对象: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七)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八)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九)承诺审批(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十)是否收费:否
(十一)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十二)是否需要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否
(十三)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名称):否
(十四)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十五)是否实行容缺办理:否
(十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1:3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十七)办理地址:
线下窗口办理: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文蚌街15附2号芒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线上平台办理:
https://zwfw.yn.gov.cn/portal/#/work-service/catalogue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一)就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云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70号)。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四)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
(五)云岭创业贷申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13 号)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七)灵活就业人员人事档案转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八)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九)求职补贴申领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35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
三、办理条件
(一)就业登记
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股东。
1.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从事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
3.如果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当前应处于暂停缴费状态;
4.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
未参加单位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参保登记。
(四)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累计扶持不得超过3次。
(五)云岭创业贷申请
1.在云南省内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且不高于65周岁;
2.经营主体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法院公告为被告身份的民间借贷纠纷记录;
3.经营主体及实际控制人当前未列为被执行人(法院)情形;
4.经营方向符合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2023年12月20日,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政策做了调整,目前我省对应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暂未完成,该项政策的扶持范围、补贴标准暂未明确,待我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成后,将及时依据调整后政策编制相应办事指南及工作指引。
(七)灵活就业人员人事档案转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1.灵活就业人员人事档案转入
灵活就业人员提出档案托管申请并提供就业创业相关信息。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人事档案托管在全省各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流动人员;
(2)按照规定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有效身份证件;
(3)与存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协议书复印件或同意档案转出的情况说明(个人委托无需提供);
(4)如需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市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人员可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九)求职补贴申领
毕业3年内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四、注意事项
(五)申请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五、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出具部门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涉及事项
非必要材料涉及情形
备注
1
个人就业创业一件事申请表
原件
纸质/电子件
申请人自备
1
必要
全量事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
纸质/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1
必要
全量事项
3
工商营业执照
复印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
1
非必要
就业登记
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经营者、法定代表人
4
股东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
1
非必要
就业登记
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股东
5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复印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外事部门
1
非必要
就业登记
劳动者为外国国籍
6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复印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1
非必要
就业登记
申请人为外国人取得永久居留证
7
本人户籍证明
原件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0
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8
本人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民政部门
0
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9
营业执照
原件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
0
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10
借款承诺书(在线填写)
原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0
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11
居民户口簿
原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12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原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通过信息校验,免予提交纸质材料
13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或残疾人证
原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残联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就业困难人员
14
退出现役相关证件
原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退役军人事务厅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退役军人
15
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相关材料
原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司法部门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刑满释放人员
16
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合同书
原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教育部门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留学生、大学生村官
17
按照相关文件明确地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企业开具证明)
原件
电子件
申请人自备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18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或残疾人证
原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残联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就业困难人员
19
退出现役相关证件
原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退役军人事务厅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退役军人
20
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相关材料
原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司法部门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刑满释放人员
21
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合同书
原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教育部门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留学生、大学生村官
22
按照相关文件明确地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企业开具证明)
原件
电子件
申请人自备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23
提供务工地暂住证明或务工期间收入证明等
原件
电子件
申请人自备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返乡创业农民工
24
网店登记注册材料、申报前三个月网店交易明细
原件
电子件
申请人自备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网络商户
25
脱贫人口相关证明
原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乡村振兴部门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脱贫人口
26
配偶的身份证
原件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已婚的
27
配偶的户籍证明
原件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0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已婚的
28
创业计划书
原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非必要
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贷免扶持”情形
29
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证明书/材料
复印件
纸质/电子件
申请人自备
1
必要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30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原件
纸质/电子件
申请人自备
1
必要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31
个人委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申请表
原件
纸质/电子件
申请人自备
1
必要
灵活就业人员人事档案转入
32
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一类卡)或存折
原件
纸质/电子件
申请人自备
1
必要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33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
原件
纸质/电子件
申请人自备
1
必要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34
住房公积金同行委托收款协议
原件
纸质/电子件
申请人自备
1
必要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35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复印件
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
1
非必要
求职补贴申领
申请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的人员
36
劳动合同期限页和双面签字页
复印件
电子件
申请人自备
1
非必要
求职补贴申领
申请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的人员
六、办理流程图
注:本事项办事指南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02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