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送达通知书(2024-15)

浏览量:1823    作者: 日期:2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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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于20240702日受理了甘佳文、姜冬梅诉你单位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劳人仲案字〔2024〕第139劳人仲案字〔2024〕第140号)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员名册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的期限为本公告之日期满后1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开庭地点定于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

此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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