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芒政发〔2022〕15号),现将《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2年版)》予以公示,直接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改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事项1项,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项。对直接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关中介服务材料。对改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事项,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文本,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对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我局不指定具体的中介服务机构,由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法定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结果要件。
[附件: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附件: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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