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4706    作者: 日期:2024/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hms.gov.cn/rsj/Web/_M11_1710240333470586ceA33a62d7bC34_1.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芒市团结大街225-59A1号,邮编678400,电话:0692-2121691,传真0692-2121691。

 一、总体情况

根据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积极与市融媒体中心对接,利用政务新媒体公众号“微美芒市”和“芒市云”发布人社就业、社保相关信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多样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了行政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了办事和工作效率。

(一)主动公开方面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渠道、夯实公开基础,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人社工作透明度。2023年重点加大对“稳岗就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招聘信息”等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条,其中稳岗就业137条、社会保险24条、人才人事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受理、审核、处理、答复的时限要有明确规定;监督方式和程序,并公布了监督电话。对受理程序也作了明确规定,还统一制作了流程图,方便公众知晓。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负责推进、维护、监督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股室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务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二是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对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和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日常维护与不定期检查工作。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人社服务。二是定期做好门户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制度。根据市政府信息考核制度要求,细化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回应涉及人社劳动维权,社保和就业相关问题,2023年通过“12345”政服务平台接件573件,按时办结率达100%。三是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培训和集中办公活动,并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局各股室日常工作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 

法律服务机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不及时。对相关文件和人社政策没有及时解读发布。二是稳就业中就业招聘信息更新内容单一。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对人社政策文件及时解读和发布,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相关文件涉及民生领域政策;二是定期发布就业招聘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示栏和政府新媒体多渠道发布就业招聘信息,让求职者及时了解本地企业招聘岗位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和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文章来源:信息网络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