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2933    作者: 日期:2023/10/19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1601000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芒市实际,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省、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严格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规定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按劳动法律、法规促进用人单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加大对女职工、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用工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德宏工作或定居政策。参与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签订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与芒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芒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政策落实,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始终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实施政策推动、就业招聘、职业培训、创业扶持等举措,确保就业大局的稳定。一是全力稳住就业基本面。紧紧围绕“稳得住、促增收”,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增长计划”,努力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前,全市共有农村劳动力15.5万人,实现转移就业10.52万人,其中:省外转移1.00万人,市外省内转移0.94万人,市内转移8.58万人。全市共有脱贫劳动力14737人,实现转移就业10270人,其中:省外转移1506人,市外省内转移581人,市内转移8183人。二是全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扎实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全力援企、稳岗、扩就业、保民生。目前,全市发放失业补助金2097人次1,530,600.00元,失业保险金13013人次17,817,300.00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609家,发放补贴资金7,136,000.00元,稳定就业岗位13348个;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84人,发放贷款47,140,000.00元,带动就业人数813人,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247人,发放贷款42,150,000.00元,带动就业人数710人;个人担保贷款扶持创业37人,发放贷款4,990,000.00元,带动就业人数103人。三是全力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89个,乡村公益性岗位609个,临时公益性岗位200人。发放补贴资金8,846,200.00元。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63人,帮扶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1147人。四是全力优化就业服务。全市共组织开展职业培训139个班,培训人员6353人次,其中脱贫人口劳动力898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709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6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85人,城镇登记失业312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3%(控制在5.5%以内);共举办现场招聘会16场次,发布岗位信息13期,印发岗位宣传册1.5万余份,提供岗位1.4万个;打造就业扶贫车间8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6人;2022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21592人次,其中:引导性培训2725人次,专项性培训2495人次,技能培训16080人次,经营性培训27人次,创业培训142人次,专项服务培训123人次;培训脱贫劳动力2474人次。人社部门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5587人(沪滇劳务协作培训345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898人。

2.二是在推动全民覆盖上下功夫,努力实现社保体系更加健全。各类社会保险参保率均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一是社会保险参保率持续提升。2022年以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6.4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6.39万人的100.94%,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净增1700人,完成目标任务2006人的145.8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9.9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9.95万人的100.05%;工伤保险参保5.6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5.51万人的102.36%;失业保险参保3.4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3.42万人的101.46%。二是持续开展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共参保单位144家、12591人,参保率达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5,280,000.00元(含财政补贴57,800,000.00元),基本养老金支出208,870,000.00元。职业年金基金收入27,510,000.00元,征缴率100%。三是规范有序开展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全面落实芒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为全市15330人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助养老保险补贴368,600,000.00元。截至目前,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45465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后顾之忧。

3.注重宣传教育,确保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始终把防范风险作为人社工作重要使命,以推进农民工工资拖欠根治、专项执法检查、平时监察执法、调解仲裁等为重点,建立工作分类受理机制,主动应对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积极构建劳动关系综合治理体系。一是推进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全面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用工指导。2022年以来,共完成纸质新签788人,续签454人,解除605人,网上新签11774人,续签4258人,解除11639人。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提升。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相衔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2022年以来,办结来信来访33件,涉及154人,答复率100%;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46件(裁决95件,调解151件),结案率100%,调解率61%;涉及金额达4,690,000.00元。其中,已结案件中涉及确认劳动关系8件,劳动报酬195件,工伤保险待遇22件,经济补偿金、赔偿金21件。三是全力抓好依法行政工作。2022年以来,办结了42起自发和转办的信访案件;对35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开展督查;共接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件,其中:政协提案2件,主办2件;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4件。办理结果均为A类,回复率100%,满意率100%,按期完成了办理工作。四是要持续加大根治欠薪的力度。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市在建项目落实“六制一金一表”重点保障制度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持续做好欠薪平台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处置工作,确保各类欠薪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2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欠薪举报办结556件(全国根治欠薪平台295件,省级12333平台190件,现场窗口71件),办结率98%,为262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0,381,300.00元,办理移送公安机关1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办理童工案3件,无证经营案1件。

4.聚焦创新管理,不断优化人事人才建设。一是优化筑巢引凤环境。推荐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500余人,推荐认定1个州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推荐申报2个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推荐申报1名州级首席技师。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22年,芒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人,其中: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干部上岗8人,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29人,安置公费师范生上岗8名,安置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上岗15名,安置“三支一扶”大学生2名。三是人才引进促就业。组织开展“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现场招聘会。2022年以来,共举办现场招聘会16场次,发布岗位信息13期,印发岗位宣传册1.5万余份,提供岗位1.4万个。四是人事管理更加完善。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政策,落实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及时审批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正常退休381人、提前退休17人。审批机关事业单位正常退休199人,认真审核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的工资发放,审批乡镇工作岗位津贴和月发绩效的发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劳动关系管理股、政策法规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股、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信息网络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编制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42,244,328.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244,328.7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069,879.94元,下降15.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069,062.70元,下降15.4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817.24元,下降100%。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减少就业补助资金及创业贷款贴息拨款,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42,519,140.34元。其中:基本支出129,558,658.60元,占总支出的90.91%;项目支出12,960,481.74元,占总支出的9.0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861,084.08元,下降15.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403,919.44元,增长8.73%;项目支出减少36,265,003.52元,下降73.67%;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减少就业补助资金及创业贷款贴息拨款,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558,658.6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03,919.44元,增长8.73%,主要原因:全市退休人员工资由我单位核算,因退休人员比去年增加,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289,668.14元,占基本支出的99.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1,268,990.46元,占基本支出的0.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60,481.7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265,003.52元,下降73.67,主要原因:本年减少就业补助资金及创业贷款贴息拨款,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2022年王劼副市长党委资金补助,人社局办公经费支出,一卡通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支出,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第二批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创业园区补助,我们将支出2022年沪滇劳务协作项目专项经费、2022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及2022年州宾馆职工养老保险州财政补助经费。

项目开展工作情况:1.始终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实施政策推动、就业招聘、职业培训、创业扶持等举措,确保就业大局的稳定。一是全力稳住就业基本面。紧紧围绕“稳得住、促增收”,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增长计划”,努力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全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扎实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全力援企、稳岗、扩就业、保民生。三是全力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四是全力优化就业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244,328.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相比减少26,069,062.70元,下降15.49%,主要原因:本年减少就业补助资金及创业贷款贴息支出,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183,2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4%。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内养老金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企业退休人员财政补资金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8,11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666,37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沪滇劳务协作项目的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帮扶就业、建档立卡户转移就业补贴、招聘会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246,6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及统筹内提前退休干部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7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94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7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9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驻村挂钩点由中山乡赛岗村委员调整为风平镇黎明村委员,里程减少及上级部门各种调研工作减少,导致年初预算数比决算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71.01元,下降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54.99元,增长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26.00元,下降64.26%。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驻村挂钩点由中山乡赛岗村委员调整为风平镇黎明村委员,里程减少及上级部门各种调研工作减少,导致“三公”本年支出数比去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人次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是接待盈江县人社局交流学习1批次7人、二是接待陇川县人社局交流技能提升培训业务1批次4人、三是接待省社保局调研督导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1批次8人、四是接待上海市青浦区到我州开展技能合作1批次10人、五是接待人社部社保专刊采访调研1批次6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8,489.33元,比上年减少549,295.38元,下降30.2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原因欠款未能拨付;二是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15人,相应的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和正常业务开展所需的支出。其中:办公费129,395.82元、印刷费12,972.00元、咨询费15,000.00元、水费1,504.96元、电费16,491.79元、邮电费52,241.58元、差旅费52,387.00元、维修(护)费4,800.00元、培训费880.00元、公务接待费1,850.00元、劳务费65,700.00元、福利费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47.00元、其他交通费用706,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1,169.1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4,179,626.22元,其中,流动资产1,133,216.58元,固定资产13,007,707.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8,702.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2,630.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30平方米,账面原值475,589.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为顺延租期减免房租)。(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总额为4,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5个,评价金额12,960,481.74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5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推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1601111

 [附件: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9081311265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