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最新!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解读

浏览量:2842    作者: 日期:2023/9/5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规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就2023芒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执行

(一)实施对象范围

1.参保企业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

2.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

3.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4.不予返还的对象:不符合国家和所在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僵尸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其他不予作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对象。

(二)资格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2.2022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缓缴期间视为正常缴费状态)

(三)返还标准

1.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2.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四)实施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截止时间为20231231日。

二、经办流程

企业20231210日前到芒市政务大厅C2区失业保险服务办公室6窗口,确认单位名称、失业所属行业、规模类型、返还金额等数据,以及填本企业对公银行账户、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经办机构对确认后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在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发放。

三、提醒事项

1.劳务派遣单位暂缓实施此项政策。

2.返还资金应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3.请各参保企业及时做好企业年度报告,提高企业信用度,保障企业经营正常,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

四、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办理地址:芒市政务大厅C2区芒市失业保险服务办公室6号窗口,业务咨询电话:0692-2104157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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