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4号)及《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德人社发[2023]65号)文规定,经审核,2023第二批拟同意给予12名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享受人员有异议的向芒市人社局失业保险服务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唐双凤,钟丽丽;联系电话:06922104157,州人社局监督电话:06922272762。
[附件: 芒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名册(第二批)]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2023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一、申领对象和条件
芒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含 12 个月)以上;
(二)参保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三)按规定取得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补贴标准
(一)补贴标准按照五级(初级)1000 元、四级(中级) 1500 元、三级(高级)2000 元发放。
(二)同一参保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支持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三、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芒市政务大厅失业保险服务办公室或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http://hrss.yn.gov.cn/j yj /)、“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四、办理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前申领。
五、申报材料(仅柜台办理)
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保障卡(或农行卡)、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1份。
六、特别提醒
对侵占失业保险基金行为的参保个人,按《失业保险法》规定从严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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