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法强基】民法典 与生活同行(中)

浏览量:1586    作者: 日期:2023/5/22

民法典学习


(三)合同编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

1

仅有双方指印的合同成立吗?

 

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

网购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合同订立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哪些义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定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4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有什么后果?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5

发布悬赏广告,悬赏人领取遗失物后不支付报酬怎么办?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悬赏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支付报酬义务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

答应赠送的财物,不想给了,能反悔吗?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之外,赠与财产转移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可以单方撤销赠与。


7

高利贷合法吗?


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LPR的4倍,即为高利贷。高利贷超过司法保护上限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8

高铁上“霸座”会有什么后果?


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如果坚持“霸座”,情节严重,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将面临罚款甚至行政拘留,并被列入铁路失信人员名单,180天内限制购票乘车。



(四)人格权编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



1

人格权可以主动放弃吗?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继承。

2

死者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3

人格权被侵犯了,该怎么办?


(1)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4

家属是否可以决定捐献死者器官?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5

职场性骚扰,怎么办?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单位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的,受害人有权追究单位的民事责任。

6

网名、笔名、艺名受法律保护吗?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7

用PS恶搞他人照片发朋友圈,是否侵犯肖像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用PS恶搞他人照片发朋友圈,侵犯他人肖像权。


8

未经允许模仿他人声音会侵权吗?

声音具有人身属性。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非法模仿他人声音可能会侵权。

9

新闻报道影响他人名誉的,要承担责任吗?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1)捏造、歪曲事实;
(2)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3)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10

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1)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3)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