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法强基】民法典 与生活同行(上)

浏览量:2017    作者: 日期:2023/5/15

民法典学习


(一)总则编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1)平等;(2)自愿;
(3)公平;(4)诚实信用;
(5)守法;(6)公序良俗;
(7)绿色。




1

妈妈肚子里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涉及遗产继承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1


值得注意的是,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根据胎儿出生的是死体还是活体会有所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则该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

10岁的“熊孩子”给主播巨额打赏,父母能追回吗?


2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10岁的“熊孩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网络直播平台上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除非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否则可以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



3

因为紧急情况,孩子无人照管该找谁?


因发生突发事情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的孩子作为被监护人,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其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4

未成年时遭受性侵害,成年后还能起诉要求赔偿吗?


3

民法典为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请求损害赔偿设立了特殊的诉讼时效起算点,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期间没有中止、中断等情形发生,受害人至少在21周岁以前都可以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成年后性侵害案件通常已经过去了较长时间,此时起诉,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5

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参与民事活动吗?


村(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决定自己的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村(居)民委员会的功能和作用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村(居)委员会法人要从事为履职所需要的民事活动,不能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6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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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7

因见义勇为造成自己损害,怎么办?


5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8

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救助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吗?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物权编

  

6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

小区投放广告谁说了算?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另外,民法典还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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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小区物业利用电梯、建筑外墙、共有道路等业主共有部分投放广告的行为不仅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且该广告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2

小区的车位、车库归谁?




(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3

小区一楼业主可以放弃使用电梯而不交电梯费吗?


电梯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业主即使放弃了使用电梯的权利,也不能拒绝承担维护电梯的义务。一楼业主平日不直接使用电梯,并不代表其不会因为电梯的正常使用而获益,不能因为放弃使用电梯就拒交电梯费。



4

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归谁所有?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5

购买的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6

居住权人享有哪些权益?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7

居住权能转让或者继承吗?


民法典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8

什么情况下,国家有权征用组织、个人的财产?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国家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9

承包的土地不想种了,可以转给别人吗?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承包方与发包方承包关系保持不变为前提,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文章来源:芒市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