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芒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将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12月14日召开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专题部署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把省纪委省监委通报涉及养老金等社会保险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组织各经办机构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学习观看。

12月24日下午,由社保局及其经办机构、基金监督股等部门负责人召开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专题部署会。会上,精心策划了在12月27日集中召开一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专题会议,对参会人员、会议议程、宣讲内容等都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压实责任,不走过场,确保“警示教育月”活动全覆盖。
12月27日下午按时召开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专题会议,参会人员有人社局主要领导、社保局领导、社保各经办机构、基金监督股、工资福利股、信息中心以及乡镇(街道)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共计47人。会议由吕云龙副局长主持,活动内容主要有:
1、观看警示教育片《牢记初心 坚定理想信念 严守纪律 践行社保使命》,宣教为先、突出预防、强化震慑、筑牢防线。
2、通报一批社会保险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全国及本省、本州工作人员侵占社会保险基金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3、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专题讲座。首先雷木嫩局长就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确保活动质量做了安排部署,对今后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以此次“警示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加强“人防”工作,从根本上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筑牢不想腐的堤坝;二是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要结合本次“警示教育月”活动,推进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警示教育机制,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发生重大案情要第一时间进行案例通报、第一时间开展警示教育;要将集中警示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常抓不懈。开展形势分析要深入细致、不走过场,从思想认识上“真提问题”“真想办法”,从主观上找原因找差距,出思路、想对策。要将“警示教育月”活动的效果落实到整改上,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各个环节的红线、底线,深刻反思、汲取教训,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三是严格落实要情报告制度。要高度重视并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上报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杜绝隐情不报、重情轻报,应报不报或阻拦报告情况发生;四是加强宣传,进一步规范业务经办流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王燕宏传达了《德宏州社会保险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通知》(德人社发〔2021〕28号),根据文件精神,对规范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和死亡人员报告、注销登记工作做了具体要求。

基金监督股股长庄艳虹,做了《强化风险防控 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专题讲座,宣讲当前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形势和任务,总结前期专项治理工作和风险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治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短板,对下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建议。
12月28日上午,召开了社保基金安全专题形势分析会,人社局领导、社保局领导、各经办机构以及基金监督股、工资福利股相关人员共计18人参会。会上逐一对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督促整治项目任务清单》,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思想认识、建章立制、制度执行、内控监督、责任落实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从主观上找原因找差距,出思路、想对策,将进一步补充完善内控制度作为下一步基金监管重点工作。会后汇总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寻求政策和业务上的支持。
通过此次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给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敲响了警钟,充分认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面临的形势任务,有效提升各级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是祛除腐败变质的重要举措,达到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强化震慑的目的。推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巩固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筑牢风险防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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