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就业创业证》,您还需要了解这些

浏览量:11301    作者: 日期:2021/11/4

“阿姨,要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您还需要提供就业创业证》......”“王总,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还需要提供《就业创业证》......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视以及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证》逐渐走入大众视野,也越来越受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注,今天,小编就带您来重新认识一下《就业创业证》。

一、什么是就业创业证

《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管理。记载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二、《就业创业证》发放范围是什么  

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三、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人员如何办理《就业创业证》

(一)办理就业登记

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提供一些证明个人信息的基本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本、高中以上毕业证、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2张(照片为新办证或换证时提供)。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根据申请办理事项的不同,需提交相对应的材料,具体为:

1.劳动者实现单位就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单位就业的,到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办理时需提交劳动合同、就业录用登记表。

2.劳动者申报登记就业。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向就业创业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自主创业的还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灵活就业的还需提交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二)办理失业登记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交《就业创业登记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外省、外地户籍劳动者还需提供居住证明、常住户口或在当地稳定就业的常住人员证明。

2.劳动者申报失业登记的。劳动者自主申报失业登记的,由本人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劳动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1份,外省外地户籍劳动者居住证明、常住户口或在当地稳定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常住人员证明,和以下对应的证明材料(之一):

①学校毕(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

②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③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停业的人员,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④土地被征用的失地人员,提供相关失地证明;

⑤复员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⑥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 (公安)部门证明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证明。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可到全省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提交以下材料:《学生证》或毕业证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1张,二寸照片2张。进行就业登记的,还需提交相应的就业证明。

上述所称常住人员,是指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四、芒市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地点在哪

   如果您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对办理证件还有需要了解的内容,欢迎亲临或致电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地址:芒市政务大厅D3区,8号窗口,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唐双凤,0692-2126316。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