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47462    作者: 日期:2020/1/25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开展2019年度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20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14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91月1日至20191231日。本报告信息公开栏为芒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网址http://www.dhms.gov.cn/rsj/Web/index.aspx)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概述

2019年,芒市人社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办201931号)下发后,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安排,认真对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计划及工作要点全面收集相关资料,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芒人社〔201975号)切实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落实中央、省、州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芒政办发〔2019〕41号)文件要求开展2019年度政务公开自检自查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渠道、夯实公开基础,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人社工作透明度。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市人社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负责推进、维护、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股室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务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设置“工作动态、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及职能、信息公开(公开目录和指南、条例规定及制度、文件及解读、预决算公开及三公、计划总结及报告和下载专区)、重点领域公开(就业创业信息、公务员管理、人大政协提案)”等多个栏目,使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在制度建设上,先后完善了《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和要求做了明确规定,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落实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网上政府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更新、增减政府信息,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在把握信息公开尺度上,建立了在信息公开前,由工作人员填写《芒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记录》,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同时,定期派专人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查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

1、公开和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预决算公开及三公》、《人大政协提案》情况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范、有序运行,2019对照办单位的权责清单再次对办事指南和目录进行了充实更新,充实更新的办事指南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属性,编制要求,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目录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结构、公开形式等做了详细要求。每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撰写、上报、公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准确、及时情况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市人社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机构设置及职能、文件及解读;领导简介、预决算公开及三公、计划总结及报告等其他依照职责承诺办理的事项及落实情况。

2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市人社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时,根据公开内容性质,把政信息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三种,并及时更新已公开的各类信息。

3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

(三)、2019年度重点领域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人社局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是就业创业信息发布岗位信息、招聘信息、劳动力技能培训信息;公务员管理信息发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成绩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等招考录用信息。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部保密审查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市人社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审查、签发程序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以及“先审查后公开”和“谁主管谁审批,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程序是:按照先由草拟或制作信息的人员提出信息属性,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发。在保密审查中,对含有不应公开内容的政府信息,认为能够区分处理的应作区分处理,删除不应公开的内容后可以公开。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途径的建立和发布信息情况

1.通过芒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和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2.除网上公开外,还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通过设置公共查询点、信息公告栏等形式,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0条,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31条,信息公告栏公开信息145条,12345”解答18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梳理完善175个事项进驻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实现网上办理和实体大厅办事服务同源管理,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办事力争“最多跑一次”。二是安排专人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进驻人员服从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统一管理,在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注重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接到9件主办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5市政协委员提案46件协办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市政协委员提案4。我局严格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芒政发〔201917号)的办理要求,于5月15日前完成6件协办件的意见反馈工作;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9件主办件与代表的面商和书面回复文件的制作和送达,回复率100%,满意率100%,按期完成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理情况于2019年11月25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专栏人大政协提案进行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9年,共公开政策解读2篇。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9年,芒市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的情况。

(八)2019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市人社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受理、审核、处理、答复的时限要有明确规定;监督方式和程序,并公布了监督电话。对受理程序也作了明确规定,还统一制作了流程图,方便公众知晓。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加强对网站管理力度,及时发布、更新网站内容,为公众提供最新、最便捷的信息服务。二是强化服务快捷高效。开通12345”专线,明确了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接听电话促使公众享受到更加快捷、高效的政务信息查询服务。是强化发挥各种公开载体作用。充分发挥芒市政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利用好芒市电视台,德宏团结报、德宏网等公开载体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最大化,及时公开信息,取得良好效果。

(十)、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和申诉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芒市人社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在制度建设上,先后完善了《芒市人社局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和要求做了明确规定,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公开的渠道、形式有待创新;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

(十三)、开展2020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643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穗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0

2.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公开的渠道、形式有待创新;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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