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和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农民合作社、就业扶贫创业组织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320号)精神,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对全市各乡镇上报的“扶贫车间”进行了实地核查和初步认定,经核查认定,以下三个扶贫车间符合文件规定的“扶贫车间”条件:一、德宏亚飞龙商贸有限公司(五岔路乡梁子街);二、德宏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风平镇帕底工业园区内);三、云南业勤服饰有限公司(风平镇帕底工业园区锦绣阳光家园咖啡小区1栋S-3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节假日顺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向州人社局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2272762、2272722;芒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692-2116969);芒市人社局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2121691、2910200。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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